载人潜水器下潜作业规程近日发布 于11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7-08-20

国家海洋局近日批准发布《载人潜水器下潜作业规程》和《载人潜水器作业工具技术要求》等海洋行业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主任刘峰表示,载人潜水器下潜作业规程及作业工具技术要求的发布,是发展我国载人潜水事业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我国载人潜水作业时更加安全、规范、高效,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探索和研究水平。

《载人潜水器下潜作业规程》规定了载人潜水器下潜作业的所需条件、准备、布放、下潜、作业、上浮、回收、维护和应急处理,规程适用于试验或业务运行阶段载人潜水器下潜作业的组织实施。

作业规程对准备阶段下潜人员舱内准备的规定,主要包括:确定带入载人舱物品;确认下潜人员身体、心理状态;确认下潜人员熟悉下潜任务和计划;下潜人员进入载人舱,检查所有设备开关位置;舱内设备通电检查;检查调试其他设备,确保声学通信同步;完成舱内检查,关闭舱口盖。

作业阶段,潜水器舱内工作步骤规定:监视支持母船下传数据信息,记录双方通信内容;近底作业前,检查各参数正确性;液压系统作业过程中,关注系统压力、主电源电流、油箱温度等参数;航行过程中,关注各推进器控制电压、电流、转速等信息;按照规定时段与母船进行通信联系。

应急处理方面,当潜水器发生耐压结构的漏水故障、充油设备的漏油故障、生命支持系统故障、电气设备故障、声学设备故障、机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舱内人员应依据设备故障应对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上报至支持母船。如需上浮,潜水器上浮至海面后应依据正常程序进行回收。

《载人潜水器作业工具技术要求》规定了载人潜水器进行海上应用所搭载的作业工具的一般要求、设计要求和测试检查要求,适用于由载人潜水器搭载进行海上应用的作业工具。

载人潜水器是由搭载人员驾驶操作、具有生命支持配套和辅助系统、具备水下作业能力的可移动潜水装置,它代表着海洋高技术发展的前沿。就我国载人潜水器而言,7000米级“蛟龙”号载人潜水器今年6月完成了为期5年的试验性应用;4500米载人潜水器即将开展海试;全海深载人潜水器也已立项研制,它将具有载人到达全球所有深海作业的能力。

目前,“蛟龙”号经过试验性应用,已经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潜航员和操作维护保障队伍,初步建立了一套开放、共享的应用机制。接下来,“蛟龙”号将被改造升级,同时建造新的母船,进行下一阶段业务化运行。(新华社 刘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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