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全面启动

重点查摆、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25

    中国海洋报讯 (记者 赵建东)  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局组建了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于8月22日先期进驻辽宁、海南,开展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重点查摆、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海洋督察工作,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共分6个督察组,进驻辽宁、海南后,将于近日陆续进驻河北、江苏、福建、广西,对这6省(自治区)开展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其间,同步对河北、福建开展海域海岛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等方面海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国家海洋督察组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本次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督察组要求,被督察的各省(自治区)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海洋资源环境的大政方针落地生根。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自治区)涉及围填海、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来信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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