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召开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部署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现状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会议要求,要查清全国实际填海面积、围海面积等现状数据,重点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未填、填而未用情况;要加快开展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对合法合规围填海要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对违法违规围填海在现场核实基础上还应进行实地测量。
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从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长效机制等4个方面,要求切实提高滨海湿地保护水平,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涉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等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海域的围填海项目。
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原则上不受理未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的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
对已经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监管,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
该通知一经印发,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海域海岛管理工作组相关成员迅速对《通知》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随后,沿海省(区、市)纷纷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山东: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
8月3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是海域资源管理的重大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迅速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传达学习国务院《通知》和自然资源部专题会议精神,掌握国家关于海域资源管理的重大政策调整。二是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山东省涉海问题整改。三是提请省政府审定该省关于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及责任追究工作。四是严控新发生违法围填海行为。
江苏:贯彻落实《通知》是今明两年重大工作
8月10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并传达自然资源部专题会议和陆昊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对全省沿海地区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全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贯彻落实《通知》作为今明两年海洋管理重大工作,作为从严治党在海洋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以“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态度,严管严控围填海,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浙江:坚决打好督察整改这场硬仗
日前,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传达了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精神上,统一到两个督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上,以实际行动、整改实效坚决打好督察整改这场硬仗。
广东:落实新发展理念 严守海洋生态红线
8月2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要以重大生态工程为抓手,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大限度减轻海洋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为推动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防线、夯实基础。
大连: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
8月16日,大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精神。会议要求,要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强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做好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据观观了解,从2017年开始,原国家海洋局经国务院批准授权,组建国家海洋督察组,分两批对沿海11个省区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同步对河北、福建和广东3省开展了例行督察。2018年1月,第一批海洋督察的辽宁、河北、江苏、福建、广西、海南6个省区的督察意见已全部反馈完毕,海洋督察对6省区的工作进入整改追责阶段。
正如《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所言,进一步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有利于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有利于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有利于树立保护优先理念。观观相信,有了各级各部门共同的重视和有力的举措,海洋的明天一定会更美,更好。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