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海洋强国崛起途径的分水岭,二战前通过强大海上力量诉诸武力是获取海权的主要途径。1939年,时任德国驻英国大使狄克逊指出,德国与英国重新发生战争的原因在于德国想获得与英国同样世界强国的地位。德国海军总司令雷德尔提出,德国应当坚持海军优先的原则,并应把战场转向海洋。二战时期,德国集中海上力量对英美交通线实施打击,双方在大西洋进行了持续近六年惨烈的大西洋之战。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指出:“在整个战争过程中,大西洋战役一直是举足轻重的因素。我们一刻都不能忘记,不论在陆地、在海洋、在天空或其他任何地方发生的一切都最终与大西洋战役的结果息息相关。那个可怕的、从不间断的苦难的历程——我们经常处于极度的困境和挫折中,而且总是面临着无形的危险。最终偶然和戏剧般地走上了光明的大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雅尔塔体系重新塑造了国际政治格局与秩序,也塑造了海洋领域开发与利用新的理念,单纯通过发展海上军事力量并挑战其他海上强国不再是海洋强国的崛起途径。即使获得了海上霸权的美国,也无法使用武力来解决海洋领域的全部问题,海军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威慑力大大下降。
二战结束后,虽然存在美苏冷战,但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推进海洋科技、海洋经济发展,塑造海洋规则成为海上强国维持大国地位的必要条件。
一、海洋科技的发展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先决条件
从全球技术发展的历史看,二战结束的同时也兴起了第三次科技革命,此次科技革命以原子能、计算机等领域的发明与运用为主要标志,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空间技术与海洋技术等诸多领域。作为全球海洋霸权国的美国引领了第三次科技革命,同时也在海洋科技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世纪60年代之前,美国海洋科技的发展呈现以技术为中心的特点,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转变为以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为中心。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海洋科技发展呈现大数据、跨学科的特点,同时提出“保持与增强美国在海洋科技领域的领导地位”的战略目标。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成立了海洋政策委员会,并推出了一系列应用海洋科技的政策,促使海洋科技向经济的转化。苏联在二战结束后确定了全国利用海洋资源定期会议机制,在海洋学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确定了海洋科技发展的重点。进入20世纪50年代,苏联开始自主研发科研船,20世纪60年代中期,苏联海洋研究船的数量与美国相当,在吨位上超过美国。进入20世纪70年代,苏联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科考船体系,据俄罗斯学者发表的《“尤里·加加林”号科学考察船的历史》一文披露,“尤里·加加林”号航程达32000公里,设有86个实验室,可载220名科学家执行任务。在海洋科技人才方面,20世纪70年代,苏联从事全职海洋科研人员近9000人,人员数量为美国的3倍。苏联对海洋科技的重视,确保其在海洋大气、海洋水文、海洋气象预测等领域的科技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与美国展开海上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海洋经济的高度发展是海洋强国的现实体现
当前,海洋产业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从地缘环境看,三面临海的美国拥有1100余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提供了30%的石油与20%的天然气,为美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战后,美国大力推进海洋资源勘探开发与海洋资源利用的产业活动,海洋经济的高度发展有力支撑了美国海洋强国地位。1974年,美国提出了“海洋GDP”概念与测算方法以精确定义与量化海洋经济。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中,80%的GDP受到海岸海洋经济的驱动,40%直接受海岸经济的驱动;对外贸易总额的95%和增加值的37%通过海洋交通运输完成。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南极旅游业蓬勃发展。199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极地项目办公室鼓励旅游企业建立一个中心联络点。同年,七家美国旅游运营商成立了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IAATO),以“共同倡导、促进和实践安全和环保的南极旅行”为目标。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在成立后迅速出台《南极旅游组织者指南》,该指南在1994年第18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上成为“建议18-1”(Recommendation XVIII-1),从法律上将该旅游组织协会所颁发的指南确定为正式指南。目前,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已发展124个成员,世界上绝大部分的南极旅游运营商已是协会成员。二战结束后,苏联海上对外贸易与海洋经济开始兴起。战后苏联对于渔业高度重视,推动苏联渔业的快速发展。1955年,苏联成为全球三大渔业国之一。战后三十年,苏联海产品的捕获量增加近100倍,于1976年达到年产量超1亿吨。到1978年,苏联捕鱼船数量居于世界首位,可以不受季节限制捕鱼及加工。1955年至1970年,苏联商船吨位从300万吨增加至1200万吨。1968年,苏联海运货运量成为对外贸易的最主要方式,占到全部对外贸易运输量的50%。截至1990年,苏联商船船队规模达1800艘,总吨位2240万吨,成为世界五大商船国之一。1985年至1990年,苏联海上运输年利润达2.5亿卢布,海上贸易运输量达3亿吨,占苏联贸易运输量的60%。苏联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苏联海军发展提供了经济支撑与安全保障需求,也为冷战时期苏联与美国在海上抗衡、谋求海洋强国地位提供了支持。
三、海洋强国以海洋规则的塑造力与影响力维持
二战结束后,海洋领域的竞争从以武力对抗为主的“丛林法则”转向以规则塑造为主。为了争取构建符合该原则的国际海洋秩序,美国积极争夺对国际海洋治理规则的话语权和主导权。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美国相继推出了《海洋带管理法》(1972年)、《海洋保护区保护及研究法》(1972年)、《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1972年)、《清洁水法》(1972年)、《渔业保护管理法》(1976年)、《外大陆架土地法修正案》(1978年)等。1983年,美国颁布《美国的海洋权益主张》宣布划定美国的海洋权利管辖海域,在专属经济区概念的基础上,按照美国的海域特点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固化了美国海洋权利的国家范围。1988年,美国又通过《总统公告》全面划分和确认了美国的领海范围。18在面对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涉及海洋法解释和应用的新型海洋争端时,美国展现出在全球海洋规则体系变革时期主动争取规则制定权的强大意识。尽管直到今天美国还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该公约通过之后,美国通过国内法机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则全面更新和细化美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海洋权益的历程,清晰地揭示了美国的海洋权益保障在实力、规则和利益三者之间实现有效平衡的强大能力。
自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1960年第二次海洋法会议及1973年开始的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并于1994年11月生效,美国全程参与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海洋领域世界规则的生成。新型海洋争端集中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彼时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旨在对全球海域的管理和使用规则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深刻改革和重建。在磋商过程中,美国一直坚持海洋自由最大化的立场,以期新的海洋规则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海洋力量优势。会议期间,国际社会对海洋规则如何确定产生了激烈的纷争,不同国家的立场相持不下。以扩大海洋管辖权为例,发展中国家纷纷要求将各国对海洋的主权扩展至200海里,而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则反对此主张,认为扩大海洋管辖权损害海洋自由。当会议进入中期阶段,美国发现扩大海洋管辖权的趋势无法阻挡时,迅速调整立场,退而求其次,转为支持200海里的专属渔区,而非主权权利更多的专属经济区。与此同时,美国基于自身利益并未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洋领域推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国际水域”等理念,其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海洋强国地位,将对在海洋领域于本国有益的规则单方面适用,推广至国际领域的举措。苏联也积极通过海洋规则的设计维护海洋利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期间,苏联积极推行12海里领海方案,支持其成为十八国集团方案蓝本并提交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就12海里领海方案达成一致,其最终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在黑海《蒙特勒公约》与《多瑙河航行制度公约》等区域性海洋公约领域,苏联也重视以规则塑造提升海洋领域的影响力。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强国的历史镜鉴及中国的现实选择》,原刊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2年第17期
作者:朱锋,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执行院长、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教授,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