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成员国通过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协定

发布时间:2023-06-13

6月19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第五次政府间大会再续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副秘书长苏亚雷斯、第77届联大主席克勒希、政府间大会主席李陈惠菁以及160多国代表出席会议。各方协商一致通过《协定》,并决定于9月20日联大高级别周期间正式开放签署《协定》。《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第三个执行协定,为占全球海洋面积近70%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中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建章立制,对各国深远海利益和全球海洋治理影响重大。 


来源:中国国际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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