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竹等:我国海洋碳汇建设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12

谋划海洋碳汇建设发展,离不开对3个系统性问题的妥善解决。结合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近期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针对谁来建设的问题,建议依托监测调查评估网和数据中心在国家层面明确协作机制。

在国家层面尚未明确各部门协作体制机制的情况下,率先建立常态化协调统一的数据报送和应用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此,建议按照“试点先行,总体部署”的原则,建设国家海洋碳汇监测调查评估网,搭建国家海洋碳汇监测评估数据中心,吸纳全国各地各部门所获得的海洋碳汇监测评估数据,并建立协调统一的常态化数据报送和应用机制。依托监测调查评估网和数据中心,加强国家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在国家层面明确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海洋碳汇建设。我国可借助数据中心和监测调查评估网试行编制我国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湿地年度排放清单,进一步提升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中海洋湿地的核算技术水平和准确性。

针对建设什么的问题,建议在统筹多种类型海洋碳汇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二氧化碳海底地质封存工程。

统筹不同类型的海洋碳汇建设,体现为对其理论实践基础、经济成本效益、生态价值、潜在规模和风险等多个因素的统筹考虑。建议对国际实践经验最为丰富、潜力最大的二氧化碳海底地质封存技术进行重点突破,提升海洋碳汇增量,包括尽快查明我国沿海地区碳封存需求和海底地质环境本底状况,建立我国二氧化碳近海海底地质封存数据库。选取典型海域试点开展受控二氧化碳泄漏风险现场试验,开展海上示范工程,并逐步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及其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沿海地区重点行业、热点区域的二氧化碳捕集与海底地质封存工作,逐步实现规模经济。

此外,对于其他在国际上鲜有实践先例,整体处在研究阶段的海洋碳汇,近期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大力推动理论创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推动各类型海洋碳汇建设齐头并进。

针对怎么建设的问题,建议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海洋碳汇建设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海洋碳汇建设,有助于巩固海洋碳汇增量。具体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二是探索以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和增量为导向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在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监管中列入碳汇增量提升指标,在我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中试点开展碳汇能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和海洋碳汇生态工程,在美丽海湾工作的基础上试点打造零碳/负碳海湾(或碳汇海湾)示范工程等。

协同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海洋碳汇建设,有助于为海洋碳汇建设注入社会资本,提升建设活力。建议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生物多样性较高的区域试点开发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海洋碳汇项目,在充分吸收湛江和厦门经验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方法学和海洋碳汇核算标准研究,为建立统一的海洋碳汇核算交易体系、对接统一的碳汇交易市场提供经验与数据。

文章来源:节选自《我国海洋碳汇建设现状、问题及建议》,原刊于《环境保护》2022年第7期

作者:毛竹,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究人员;陈虹,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孙瑞钧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研究员赵化德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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