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时间:2018-01-20浏览:761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孙安然)1月17日,《中国海洋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围填海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结合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国家海洋局将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据悉,“十个一律”是指: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关闭;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审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一律问责;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一律不批;渤海海域的围填海,一律禁止;围填海审批权,一律不得下放;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一律不再分省下达。“三个强化”即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强化生态修复;以海岸带规划为引导,强化项目用海需求审查;加大审核督察力度,强化围填海日常监管。


    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与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体布局之中”的要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国家海洋局针对围填海采取了一系列管控硬措施:密集出台政策,完善严管严控的制度体系;率先在海洋领域推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区域限批,对围填海项目实行有保有压;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严格填海项目论证、环评审查;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实施海洋督察制度。


    据统计,全国围填海总量下降趋势明显。2013年全国填海面积达到15413公顷,随后逐年下降,年均下降22%。2017年填海面积5779公顷,比2013年降低63%。与2013年前五年相比,全国填海面积降幅近42%。



    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山青指出,近年来,针对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海域海岸带、海岛整治修复力度,着力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海洋生态重大修复工程。“十二五”以来累计修复岸线260多公里,恢复修复滨海湿地面积4100多公顷,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应。下一步,一是要采取严厉措施,严管严控围填海,二是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态修复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开展修复工程,计划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整治修复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洋建设目标。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采取“十个一律”“三个强化”,旨在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使用海域,还人民一个美丽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