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 杨振姣:以海洋生态质量目标为导向确定海洋生态安全格局

时间:2018-06-06浏览:595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更好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加快山东海洋强省建设步伐,不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拟召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系列专题研讨会。

近年来,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与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设立多项相关项目课题,为了进一步促进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交流互鉴,充分展示研究成果,扩大学术影响力,中心将择选优秀稿件并将学术观点和成果通过中心网站和公众平台进行宣传。

本文节选自《基于海洋生态质量目标识别的海洋生态安全格局研究》一文,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与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联合设立项目《中国海洋生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政策研究》的研究成果,原刊于《海洋环境科学》2018年第1期。

国内外海洋生态质量目标理论与实践探索

从20世纪90年代起,西方海洋国家日益重视把海洋生态指标作为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海洋生态功能的重要手段。世界上最早成立的政府间区域海洋环境保护组织——欧洲保护北大西洋海洋环境的奥斯陆—巴黎公约( OSPAP) 在2002 年将海洋生态质量定义为,在综合考虑生物群落和自然物理、地理、气候以及由人类活动引发的物理、化学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海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总体状况的描述。并由此建立了一套由经济鱼类、海洋哺乳类、海鸟、鱼类群落、底栖动物群落、浮游生物群落、受威胁物种、受威胁栖息地、富营养化9个方面的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具体指标组成的目标体系,作为评估北海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直接依据。与此同时,国内外在特定海域的生态保护实践中,也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开展了以海洋生态目标空间格局为基础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实践,例如澳大利亚大堡礁的生态空间区划、我国泉州湾的基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海洋综合管理探索等。

空间边界与网格的确定和海洋生态质量目标识别基本环节

确定海洋生态质量目标只是在宏观层面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管理的手段,只有与特定区域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将目标落到实处。为此,提出空间网格式的海洋生态质量目标识别的思路,并以此为导向确定海洋生态安全格局,将海洋生态质量在空间上作出具体安排。具体来讲,这种空间网格式的安排包括以下环节:

确定海洋空间规划的边界范围。海洋生态区的边界范围不是由行政边界,而是由其生态系统的生物地理边界和人类社区的边界共同确定的范围。这样的特定区域可以维持生物群落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支撑重要的生态过程,满足关键物种的栖息条件,同时有特定的人类社区利用和影响到这一特定区域。为了便于管理,结合生态特征,空间规划可分为海岸带、近海和远海,其中海岸带空间范围向陆一侧一般可以沿海县级行政边界确定,河口区域可以上溯到感潮带范围,向海一侧为-6m等深线范围,近海以此界限外推至领海边界,远海再外推至专属经济区范围内。

划分区域内空间分析的网格,或者说确定海洋生态保护与管理的空间单元。理论上讲,这些空间单元越小即分辨率越高,则相应的海洋生态调查与评估越精细,相应的管理也就越具体和有针对性。但是,过于细化的空间单元必将增加调查和管理的人力物力消耗,而且过细的空间划分也会打破自然生态分布界限。因此,应该进行综合平衡,一般可以1~100km2 一个网格( 可依据实际情况加密或减少密度,取决于生态特征和调查人力物力条件,海岸带区域加密,而远离海岸的海洋则稀疏) 确定网格。

识别网格内的重要海洋生态目标,其依据的指标主要包括: A、生态系统过程指标: 包括自然岸线保有率、沉积物输送、盐度变化、营养盐、食物链结构、初级生产力、潮滩动态、河口三角洲、产卵场、育幼场等,有些需要科学指标来表征,例如利用海洋营养级指数来表征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B、生物多样性指标: 典型生态群落和栖息地、浮游生物多样性、底栖动物多样性、鱼类种群(体重/年龄结构/生物量)、迁徙鸟类和海鸟种群数量、海洋哺乳类,可以根据生物物种数量、多样性 指数、丰富度指数和保护价值来反映物种多样性状况; C、景观生态学指标: 人类亲海性、海景状况等。依据上述指标开展实地调查,并结合历史分析,从而掌握网格内海洋生态系统演替的动态趋势,并进行多种情景预测和不确定因素分析。

通过空缺分析明确特定空间网格内的海洋生态质量目标

按照状况-压力-响应的模式,分析每个特定空间网格内的海洋生态功能状况(如保护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的丰富度和服务价值) 、生态压力( 如污染、栖息地破坏等人类活动) 、响应状况( 如已采取的保护和管理措施等),查明存在的相应空缺。

海洋生态保护空间空缺: 即对某一种有代表性的物种或生态类型尚未划定特定的保护空间。科学合理的空间规划应该充分代表海洋和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使得全国或某个省区所有的海洋生态系统和栖息地,都能在受保护的空间范围内有所代表,有时代表性还可以扩展到自然和文化遗产领域。生物多样性一般随着栖息地的多样性而增多,因此,受到保护的栖息地空间越多,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越好。为此,识别出尚未纳入保护的空间空缺是首要目标,并尽快采取措施将这些空间纳入保护范围。为确保特定区域内大量物种得到保护,以及保护其生命史各阶段在不同栖息地之间的过渡,在识别生态保护空间空缺时还应确保有不同深度和生物地理的代表区域。此外,识别生态保护空间空缺,还要考虑一定的重复区,从而为海洋物种的扩散提供“跳板”,保证物种在不同海域间扩散时得以与相邻的种群开展幼体交换,提高空间关联性,同时还为应对各类干扰导致的不可预测的栖息地损失或种群崩溃提供替代保证。

海洋生态功能维护空缺: 即对某一种生态服务功能或过程尚未划定特定的保护空间。海洋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安全、物种安全、食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药物等海洋产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在抵御海平面上升、风暴潮、海啸、污染事故等海洋灾害中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此,应全面识别海洋生态功能的类型及其空间布局,从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支持服务和文化服务四大类型出发,细化和综合具体的主导功能。在此基础上,分析评价各类海洋生态系统类型的具体生态功能的空间布局,并进一步作出重要性等级划分。与此同时,对特定海洋空间的开发活动与生态功能需要作出压力/适宜性评价,确定彼此之间相互影响的程度和过程,明确相应的开发调整或生态保护的导向。此外,为了保护和维持有助于生物多样性的生态过程(如食物网、能量流、种间竞争合作),应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使特定的生态单元能够有效、自给地发挥功能。还应考虑生态效应的迟滞性,要通过分析长期定位监测数据,掌握生态系统功能动态变化特征。

海洋生态管理空缺: 即虽然在空间上识别或规划了特定海洋生态空间,但是尚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例如尚未建立海洋保护区或采取生 态修复、污染防治措施等。国际上相关研究认为,为实现自然保护及渔业的所有目标,纳入严格保护范围的空间应该占所有栖息地或生物地理区的 至少20%。

在上述空缺分析基础上,科学判定海洋生态质量目标的优先次序,以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的核心次序确定重点目标,可以但不限于以下目标: 重要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维持良好的环境质量目标、维护关键栖息地目标、增强重要海洋生态过程目标、防御海洋自然灾害目标、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目标、防治外来物种目标、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目标等。

作者:王斌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主任;杨振姣,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