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各国的携手努力,也离不开各界包括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参与。我们愿与各方不断加强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一带一路”的规则联通和协调对接。中国已基本实现与国际规则的全面接轨和国际标准国内化。我们参加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入了500多项国际公约,2017年中国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相关联采标率已达90%以上。我们的主张是,各国在推进基础设施“硬联通”的同时,也应加强横向之间政策、规则、标准和机制的“软联通”,实现规则和标准体系之间相互兼容,打造畅通无阻的“规则高速公路”,以充分释放“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积极效应。
二是完善“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体系。我们应及时填补空白领域,更新有关条约,构建适应“一带一路”发展需求的条约保障网络。包括尽快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服务机制,妥善化解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搭建“一带一路”法律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开展合作提供更好法律咨询服务。中国外交部正在建设国家条约数据库,建成后将极大便利“一带一路”参与国企业和公众查阅条约信息。
三是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与国际合作。我们支持“一带一路”参与国政府、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学术界等开展法治交流,促进不同法律文化的交流互鉴,分享有益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防范法律风险。我们愿加强“一带一路”参与国司法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我们希望提升“一带一路”参与国法治能力建设水平,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律人才。我愿在此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出资实施“‘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以实际行动促进这一合作。
文章来源:文章摘自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