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箫轲: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历史逻辑与外交使命

时间:2018-07-05浏览:1450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中国外交的核心概念,而大国作为中国外交长期坚持的“关键”所在,必然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存在着契合,中俄命运共同体、中欧命运共同体、中英利益共同体的概念也被陆续提出。这说明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但难度也是巨大的。因为大国之间更容易有战略矛盾,形成共同体的难度也更大。所以,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需要明确辨识其历史逻辑,充分认识到推进的动力和存在的阻力,进而探讨其赋予新时代中国外交的使命。

一、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历史逻辑

“共同体”是一个政治哲学和社会学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时期。亚里士多德提出,“政治共同体”是为达到某些善之目的所形成的共同关系或团体。进入工业化时代以后,人口的迅速增长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共同体”成为思想家们解释城市公共生活复杂性、多样性的一个分析性概念。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共同体”是基于人的自然意志,如情感、习惯、记忆等,以及血缘、地缘和心灵而形成的社会组织,是“以亲密情感、道德承诺、社会凝聚力以及长时间延续存在的”人类集合体。③马克思则进一步指出,真正的共同体是“自由人的联合”,在共同体中成员能够实现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能够实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完全统一。

在国际社会当中,共同体的实践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经济共同体率先在西欧发展起来,并逐渐形成了统一市场和共同货币。而安全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的实践要落后于经济共同体,美国和加拿大的特殊关系被视作一种松散的安全共同体,基于经济共同体逐渐发展起来的欧盟则被认为是更加紧密的政治和安全共同体。政治和安全共同体要求成员“不以战争手段解决矛盾冲突”,而且要对和平交往与和平解决分歧持肯定预期和稳定意愿。而达到欧盟那种程度的,还需要成员接受和遵守一系列共同的行为规范,具有身份上的认同感。

严格来讲,即便是欧盟也远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所描述的真正的共同体的程度。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也认为共同体是一个历史过程的概念,并总结了安全共同体的演进逻辑,提出了其形成和发展的“三阶段”论:第一阶段,在外部威胁、内在联系和共同发展等诱因下开始加强合作、形成安全机制;第二阶段,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化安排得以巩固,友好观念和认同意识开始形成和深化;“康德式文化”形成和内化于各共同体成员,身份认同代替制度安排成为能聚各成员的力量,共同体达到理想状态。

大国作为国际格局中的力量中心,在人类生存与发展问题上扮演了最主要的角色。大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不仅重要,而且困难。也正因为如此,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也是一个过程性概念,具有其自身的历史逻辑。如果将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逻辑终点来对待,那么在达到这一终点的过程中,每一个增量的实现都是大国关系得以维持和提高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是遵循历史规律的,即大国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应当首先凸显人类共同的生存利益,避免核时代的全面冲突与对抗;然后是寻求发展利益,实现协调合作与共同繁荣,在面对各类全球性挑战和全球治理问题上发挥核心作用、构建合作机制、提供公共产品;最后则是经过长期努力,利益内化为价值和认同,实现个体与整体的统一和寻求体现人类终极关怀的价值观。

二、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动力机制

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动力问题涉及的是,什么力量会推动这一进程,同时什么力量会阻止这一进程,即正向动力和反向动力。从现实角度看,很难要求各大国出于“天下大同”的理想主义和利他主义动机来推动这一进程,中国也无意和不能强迫其他大国参与。因此,构建命运共同体虽然离不开中国这个倡导者的积极推动,但也应当是各大国出于自利动机进行的理性选择结果,这种理性选择的动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国间的核平衡和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大国战争爆发的可能性极大降低,避免直接冲突成为各大国的共识。核平衡使得大国面对彼此间的冲突非常谨慎,担心冲突演变为核战争。如2018年4月13日美英法三国对叙利亚的空袭,就避开了所有与俄罗斯有关的目标。而全球化的发展,不仅加大了各大国间的相互依赖性,增加了冲突的成本;也降低了这种相互依赖的脆弱性,即经济全球化增加了获得替代市场的便利性,使得国家发动战争去获得经济利益的必要性大大降低。

第二,大国间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利益交织更加紧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形成趋势难以逆转。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经济、科技、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都出现了纵横交错的复杂局面,大国间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尽管一些国家并不适应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这些提法,但却无一例外在加强合作和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上表现出极为积极的态度。利益共同体的本质是“使本国的发展成为其他国家发展的条件”,各大国共同利益基础的扩大和追求共同利益的动机,也就成为构建大国利益共同体的重要动力。

第三,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在物质力量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也更加积极地参与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近年来,二十国集团的代表性逐渐超越了代表西方传统强国的七国集团,代表新兴大国的金砖国家集团也取得长足发展并寻求在全球体系中获得与不断壮大的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影响力。尤其是作为积极提倡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初步具备了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物质力量。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连续五年超过30%,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同时,中国在国际制度创新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创建了一批新的国际组织、提出了新的国际合作倡议,成为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最为积极的动力。

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也面临着明显的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来自美国对中国快速崛起的抵触和阻遏。因为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本质上是在推动现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变革和完善,而美国作为现有体系的最大受益者,极力维护现有的秩序安排。2018年的美国《国防战略报告》明确美国国家安全的首要重点是大国竞争,而不是恐怖主义。特朗普执政团队“保守偏激思维和强势的行事风格”又使得中美恶性竞争的风险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阻滞中国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努力。

此外,阻力还来自其他大国对于中国推动构建命运共同体意图的猜测和大国间既有的摩擦和竞争。有观点认为中国在钓鱼岛和南海问题上的强硬立场,“使人担心命运共同体到底是谁的命运,谁的共同体”;还有观点认为“命运共同体概念隐含了一种中国意图恢复天下体系的努力”。正因为如此,西方大国对加强和中国的合作持积极态度,但并没有对命运共同体进行正面回应。此外,不仅中美之间存在着竞争与摩擦,俄美关系、俄欧关系、中日关系等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不可能在短时间所有的矛盾都得以解决。不过,这些阻力的存在并不妨碍多数大国间的合作与协商,也说明了作为一个过程性的概念,大国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范围和领域方面都是渐进性的。

三、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外交使命

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完善现有国际秩序的关键步骤,它对新时代中国外交提出了新的使命。作为主要推动者中国需要从概念操作、成员选择、领域推进、制度安排和政策手段等多方面进行长期、有序的努力。

第一,宏大概念的可操作化。命运共同体具有宏大性和长远性,它超越了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利益至上的外交模式,以“双赢”关系为前提,更强调平等和公正。也正因为如此,很容易被其他国家看作是外交辞令,而不是实质性内容。要让其他国家尤其是大国理解和接受,需要使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更具可操作化,要将它与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共同安全等具体的外交理念和政策措施相融合,与具体的合作对象相契合。如在与西欧大国合作时,应更强调利益共同体;在与新兴大国合作时,不仅要强调利益还要强调责任共同体。只有差别化的推进,才能因地制宜地取得效果。

第二,选择对象的有序化。2018年4月24日,中国领导人在会见巴基斯坦外长阿西夫时指出,“中巴关系”应走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前列,中方将继续将巴基斯坦作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中国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努力也应当从合作基础好、战略信赖程度高的大国入手,选择优先方向,给予更多的资源投入。目前,中国与俄罗斯关系发展程度最高,其次是德、法、英、美、日。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的推进,也应参考这一排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都将会是中国构建命运共同体所面临的一个“他者”,将其作为共同体的合作对象是不现实的。不过,特朗普政府孤立、保守和自利色彩浓厚的外交偏好显著削弱了美国的全球领导力,扩大了中国与其他大国合作的空间,为推进大国命运共同体创造了条件。

第三,合作领域的渐进化。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在推进过程中,应当遵循夯实经济基础-扩大政治共识-深化安全互信-形成观念认同的步骤,逐步推进。以经济合作为主的利益共同体是打造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也是能率先打开局面的领域。经济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提高了安全冲突的代价,也会进一步促成国家间政治、安全合作的开展和各种制度安排的形成,成型和清晰的政治安全合作机制会成为成员间沟通交往的固定“场所”。进而经过长期互动,使得物质范畴之外的观念因素逐渐发生作用,行为体逐渐能够根据已经建构起来的共有观念和规范来行事。

第四,国际制度的完善化。制度框架的形成是共同体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标志,它能为共同体成员间解决纷争提供有效渠道促进合作协商的规范化。目前,中国与俄罗斯及一些发展中大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合作机制与德法英等国在政治、安全领域的机制化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需要加强构建多边性质的政治、安全领域的制度化安排。中美、中日之间也不乏合作机制,但这些机制却没有与之相称的内容来加以充实,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战略互信的缺失。因此,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要注意通过实际的行动来充实合作的内容、检验机制的运作。

第五,推进手段的多样化。构建大国命运共同体不仅要有物质力量的投入,还要有认知观念的塑造;不仅要有积极进取的战略,也要有克制忍让的战略。倡导者具备足够的物质力量,能够首先使参与方出于自利的动机来加入,在合作与互动中形成制度性规范,逐渐生成观念上的认同,从而完成共同体从初级到高级、从利己到利己与利他的统一这样一个过程的进化。在构建伙伴关系的过程中,中国应当一方面通过战略克制向心存疑虑的大国释放善意,甚至做出适当的利他行为,克服他们的恐惧和戒备;一方面采取必要的战略进取措施,“谨慎而决断地推回和遏制不利于共同体建设的影响力,使得域外势力意识到中国推动共同体秩序的决心,从而调整对中国的预期,认识并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

在全球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大国间已经形成了命运上的相互依存关系。通过积极的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使得这种相互依存的命运关系发展成为命运关联机制,进而达到观念认同的理想状态。这一长期的演化过程,不仅需要中国在物质力量上提供足够的支持,也需要在规则、规范以及道德观念上为世界提供更多的产品。当主要大国都意识到“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善的、不需要思考和辩论就应该存在和加入的一种秩序时,这一宏大构想才会真正成功。

文章来源:《东北亚论坛》2018年04期;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作者:王箫轲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