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提出,严格海岸带保护和生态修复,大力整治海岸带内违法建筑,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到2020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5%。
《行动计划》提出,持续开展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整治“回头看”,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海岸带的案件,遏制海岸带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全面恢复修复受损海岸带生态系统,严守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海岸带开发规划管控,实行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海岸带管理责任制,对海岸带保护开发、海岸带防护设施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等实施动态管理。
同时,要大力开展海岸带内违法建筑整治,以及违规违法填海造地整治,建立海岸带、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对违法建筑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完善整治工作台帐,制定处置办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在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面,《行动计划》强调,要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推进重点港湾、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保持近岸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点海洋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不退化。在生态敏感区和滨海旅游区逐步实施退塘还林、退塘还湿、退塘还海。制定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整治无序海水养殖行为,2018年7月底前各市县政府出台本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成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划定,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清退。
根据《行动计划》,海南还将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严格控制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推进绿色航运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