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明确海洋调查制度开展海域资源普查

时间:2018-07-18浏览:337

日前,自然资源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第0111号提案“关于开展全国海域资源普查”作出答复,将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海洋调查制度,开展海域资源专项普查,彻底摸清我国海域资源家底。

自然资源部在答复中指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中共中央今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职责包括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进行统一调查和登记确权。近年来,原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海域资源调查统计工作,主要开展了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设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2006年,原国家海洋局启动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建设,开展了包括海洋功能区划利用及执行,海域已开发面积及其分布,各类型宗海面积、宗海用途、权属变更,岸线、海湾河口变化,海洋灾害等情况的监视监测,基本实现对我国无争议管辖海域的动态掌握。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海域使用权属核查。为查清海域使用权属现状,掌握准确完整的海域使用权人、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期限等海域使用权属数据,原国家海洋局制订了重点区域海域使用权属核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程。

三是出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和围填海管控政策。原国家海洋局先后印发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围填海管控办法》,于2017年暂停了渤海区域内的围填海项目受理和审核。同时,也暂停了地方围填海计划指标,对于确需使用围填海计划指标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公共基础设施用海、公益事业用海和国防建设用海,实施“一事一议”。

自然资源部在答复中明确,目前正在研究制订《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该调查旨在掌握全国围填海项目的审批情况、用海主体、用海面积、区域分布、利用现状等信息,重点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不填、填而不用情况,分析评价围填海总体规模、空间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围填海管控政策、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在答复中指出,开展全国海域资源普查是一项需要大量人力、资金投入的工作。下一步,将结合自然资源部相关职责,积极推动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海洋调查制度,积极申请财政专项调查经费,开展海域资源专项普查,彻底摸清我国海域资源家底。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