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的对策建议

时间:2018-08-02浏览:1690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必须切实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把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为我国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进一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坚突破指明了方向。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各方面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形成了“集中资源办大事”的科技创新举国体制。这一体制是坚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精锐力量,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但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还很不适应。

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是对科技协同网络的新拓展。在全球化时代,科技创新政策不仅要解决市场失灵,更要解决“网络故障”。“网络故障”集中体现为科技活动中的各类“孤岛现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不畅、大学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人才培养脱离需求、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停滞、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困难、国家在全球创新价值链中定位模糊等等。根据工信部的调研显示,当前全国30多家大型企业130多种关键基础材料中,32%的关键材料在中国仍为空白,52%依赖进口;绝大多数计算机和服务器通用处理器95%的高端专用芯片,70%以上智能终端处理器以及绝大多数存储芯片依赖进口。在装备制造领域,高档数控机床、高档装备仪器、运载火箭、大飞机、航空发动机、汽车等关键件精加工生产线上逾95%制造及检测设备依赖进口。这些短板,事实上是“网络故障”的运行结果和具体表现。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就要通过有效的“政策群”集中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是对“两弹一星”精神的新发扬。上世纪50—60年代,我国“两弹一星”等重大科技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党和政府对科学技术的高度重视,并激发起科学家强烈的科技报国情怀和全民对科技创新的深度支持。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就要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形成支持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政策共识,发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的“两弹一星”精神,弘扬新时代科技报国精神,建设新时代科技创新文化,扭住核心技术攻关这个“牛鼻子”,强化协同、鼓励竞争,努力将“不创新”“慢创新”及其“不安全感”,转化为“快创新”“善创新”及其“安全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自给率。


如何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

一是战略研判机制。加强战略研判,提高判断能力,增强科技创新政策的前瞻性预见性系统性,避免对科技创新在持续深耕和领跑领域的简单追随,避免对创新型国家各类行之有效创新政策的无序拼接。坚持立足前沿,发挥好科学家的主体作用,从科学前沿中寻找值得深入探索的科学问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国家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引入社会创新模式,开放“问题”端,从更大范围内征集科学研究的选题,提出急需攻坚的重大任务,在战略必争领域明确主攻方向;采取必要的“非对称”战略,确定创新路线图和时间表,配置最优势创新力量和资源进行攻关。

二是创新竞争机制。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注重发挥国有科研院所、研究型大学的骨干引领作用,又注重发挥创新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既注重以建设国家实验室等为抓手,统筹整合科研力量,形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又注重构建创新竞争机制,形成你追我赶、互相竞争的群体突破创新格局;既着眼于避免市场失灵,在公共财政投入、研发机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培养和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发挥政府作用,又注重避免政府失灵.深化科技领域供给侧改革,在充分竞争领域注重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激发科学家和企业家等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协同攻关机制。健全国家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中有区别的主体作用,搭建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合作桥梁、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桥梁、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桥梁,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联合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鼓励社会创新,建立技术标准,推动“积木式创新”,避免公共研发机构在前沿技术领域的孤军奋战、研发型企业向创新“无人区”的单兵突进。着眼于全球创新价值链配置创新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培育后发优势;着眼于国家创新体系,建立区域创新高地和创新集群,是赢得科技竞争的关键。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优势和工程建设能力,建设全球领先的大科学装置和科学研究平台,吸纳各类优质创新要素,增强科学汇聚能力。把握科技发展主动权,牵头发起各类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促进国内创新者和外国出口市场、投资资本、技术技能和知识资源之间的联系,扮演好自身角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资源投入机制。20世纪70年代早期,英国历史学家卡德韦尔(Donald Cardwell)对包括中世纪的马镫到当代的核能等人类数千年来的重要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调查后发现,“从历史上看,一个国家的创造力只能维持短暂的时期。幸运的是,由于各国领导人都支持创新,迄今为止,总会有一个或几个国家接过创新的火炬”。这一观点被称为“卡德韦尔定律”。在当今全球科技创新的格局中,“卡德韦尔定律”依然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回顾近代以来科技史,各科技强国“各领风骚几十年”,但各国“支持创新”的各类政策,会加速或延缓科学中心转移的趋势。美国从二战延续至今的创新实力,是这一定律的一种实践。要完善创新投入机制和科技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解决好基础研究领域的市场失灵问题;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金融产业的融通,促进科技创新与企业家和投资者网络的融通,避免金融资本脱实向虚并对科技创新的持续疏离。鼓励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通过开放科研设施命名权等方式鼓励私人对基础科研的资助。

五是组织保障机制。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科技政策专家泰勒(Mark Zachary Taylor)通过比较美国、日本、韩国、以色列、墨西哥和爱尔兰等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创新不安全感”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国内问题与外部威胁之间的平衡,以及随之产生的政治策略,驱动了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力。“创新不安全感”并非创新活动会带来不安全感,也不是要人为创造一种不安全感,而是指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和科技力量对比中,每个国家如果要提高创新力,就必须密切关注外在的科技差异和安全威胁,减少国内对创新活动的分歧,强化创新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责任感。可以说,“创新不安全感”是一种民族国家在全球科技创新竞争中应有的危机意识,这种意识会转化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驱动力。从根本上讲,每个国家如果要提高创新力,就必须密切关注外在的科技差异和安全威胁,化解内部对科技创新的分歧,形成支持和推动创新的共识,强化创新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完善新时代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这种“创新不安全感”应该成为各类创新主体的共识,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要形成推动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强大合力;遵循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学术自主、释放创新活力,激励和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安心致研、勇于创新、报效国家,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坚。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