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落实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在涉海方面切实抓好海洋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有效应对各种灾害天气。强化自然资源系统汛期暑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开展灾害、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可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涉海方面要强化海洋外业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继续开展防火、防盗、防汛、防爆、防交通和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油气钻井、海上作业、大型设备、危险化学品和野外行车等方面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电器火灾自查检查措施,认真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推进电器火灾报警系统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