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遵循绿色发展理念

时间:2018-08-27浏览:2031

人类社会的生产与生活、世界的发展与进步,自然而然地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自始至终都和人与环境的关系密切相关。千百年来,由于无知或无能,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无力或无奈,人类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对环境的恣意破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们所在的这个星球、人类赖以繁衍的共同家园早已不堪重负。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态安全正在遭遇全球变暖、冰川消融、雨林退缩、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大气污染、资源枯竭、海平面上升、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频发所带来的巨大威胁和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早期发展阶段所经历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问题,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正在高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包括中国在内,也已经感同身受。应该说,世界各国无论实行何种社会制度、处于何种发展阶段,都已不同程度地感受到粗放式发展带来的巨大痛楚,并且不同程度地付出了相应代价。

随着科学技术在全球范围的突飞猛进和世界各国交流合作的广泛深入,人类社会对于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有了更加理性的思考和理解,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的前途命运,也有了更加客观的认识和判断。坚持并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意愿,成为不可阻遏的时代潮流。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全球智囊组织——罗马俱乐部通过《增长的极限》等报告所阐发的有关环境问题的忧患意识,正在变成世界各国的生态共同体意识。1972年首届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成立,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问世,2015年9月联合国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将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三大主题之一,近年来频繁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以及世界各国共同缔结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发展与资源休戚与共,人类与环境唇齿相依,已经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核心理念之一。

坚持并实现绿色发展,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念之一。2012年,中共十八大着眼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2016年,中国“十三五”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推进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2017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而推进绿色发展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呼吁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绿色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中国日益深入民心。所有这一切,充分展现了中国政府对中国从工业文明跃迁到生态文明的发展大势和客观规律的洞悉,以及立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使命。总而言之,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2013年9-10月,习近平主席利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之机,发出共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赏和积极响应。在全球环保意识普遍增强、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环保技术加速迭代升级、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觉醒的大背景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实现中国与周边国家、亚太国家与整个世界的合作发展、互利发展、共同发展与联动发展,打造绿色、可持续、更大范围的互联互通大格局,无疑会推进整个人类社会尽快走向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最终形成命运共同体。

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提出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新构想,得到联合国及相关各方的高度关注。应该说,这一国际联盟,既是沿线国家共谋发展与进步的合作平台,也是国际社会商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进环境治理的交流平台。习主席提出这一构想,既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中国在实现自身绿色发展的同时,还将尽最大努力,为世界的绿色发展、为全球的生态安全做出持续的努力和贡献。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既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同时也为人类社会谋进步、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和智慧的神圣情怀。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有关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譬如,中石油在哈萨克斯坦的合资企业多次获得社会责任总统金奖、可持续发展企业奖和最佳企业奖。当然,也有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或者对东道国环保政策知之不多,或者不善于同环保部门和组织沟通,导致项目规划与运行出现问题,造成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2017年9月,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的相关承诺,中方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供200万美元,用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探讨实施环保项目。中国生态环境部首任部长、时任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于今年两会记者会上表示,“一带一路”只有走绿色发展之路,才能够行稳致远。

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为世界各国提供的公共产品,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中国在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沿线相关国家及世界经济发展时,要注意提醒中国企业高度重视环保问题,认真研究和吸取中国和世界各国企业在这一领域的经验与教训。在引导中资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建立境外生产企业和各类工业园区的过程中,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此,应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用好国内既有的指导细则,向有跨国投资意愿的中资企业提示绿色环保注意事项。商务部已出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别投资指南》和《中国海外企业环境行为规范指南》。要提示中资企业在成本核算中,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协议保护机制、生态补偿服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项目。对中资企业尚未受到国内监管的境外合作区,以及监管水平低于国际标准的合作伙伴国,要予以特别关注。要鼓励“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主动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及时在国内和合作伙伴国相关平台上公布波及环境和社会问题的信息。

第二,探索建立环境评估体系,使政府可以对中资企业在海外的经营活动进行更好的监督与管理。借助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在海外投资企业环境社会准则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基础,开展并持续做好以中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为标准的评价评级工作。通过在国内外公开评级结果,对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收、优惠融资或快速通关等激励措施。

第三,结合国内正在逐步完善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模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生态补偿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的绿色管理力度,督促中资企业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四,鼓励中资企业融入东道国社会,通过与当地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整合,促进其践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职责。中国驻外代表机构和相关企业,应与当地利益相关方、商业机构、社会团体和公民代表加强沟通与协调,以消除偏见与歧视,维护中国投资者利益,为中国投资者争取信任和支持。

第五,“走出去”的企业应该多吸取世界跨国公司环保方面的成功经验。大型跨国公司普遍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实力雄厚、管理规范,有能力在技术选择、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并开发先进的环保技术,其环保理念融入贯穿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采购和回收处理的全流程。这些都非常值得中国企业借鉴。

习近平主席多次提到,“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李克强总理前不久也指出,“中国与世界各国发展紧密相连、命运休戚与共……中国愿与各国一道,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懈努力”。只有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绿色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在国际上树立起中国和平发展、和平崛起的良好形象,才能使“一带一路”倡议受到更为广泛的欢迎和支持,真正成为互利共赢的全球行动。愿“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共同发展与进步的巨大引擎,成为在全球范围内播撒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的世纪工程!

文章来源:太和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