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开展执法检查。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已按计划,赴8个沿海省份开展检查工作。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继1998年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20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按照计划,执法检查组将分成4个小组,在9月至10月分别赴天津、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8个省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上海、江苏、广西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9月25日 · 广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广东省开展执法检查。丁仲礼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检查,目的在于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及各级政府严格依法履职,完善政策措施,深入贯彻执行好法律各项规定。
丁仲礼表示,广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实施好海洋环境保护法,切实抓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监测手段,完善监管体系,明确管理责任,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加强污染物排放陆海统筹,通过有效手段全面估算广东海岸线的海洋环境总容量以及沿岸各区域的地区差异,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海洋自净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10月11日· 浙江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浙江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法律贯彻实施,用最严的制度措施把海洋环境保护好发展好。
王晨指出,浙江向海而兴、依海而富,是全国海岸线最长、海岛最多的海洋大省。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用好在全国率先实施“河长制”和“湾滩长制”的经验,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原则,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向海域延伸,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项攻坚举措落实,确保海洋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抓住入海排污口这个重点,推进规范化整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尽快实现全部在线监测,确保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要继续推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宝贵经验,提高农村环境整治和污水处理水平,使更多洁净河水流入大海。要进一步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夯实责任,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10月15日 · 辽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开展执法检查。沈跃跃指出,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项重点任务之一,旨在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沈跃跃强调,辽宁是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主战场。她就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要全面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依法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要扎实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
与此同时,上海、江苏、广西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也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金山、连云港、防城港等地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是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计划,11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汇总执法检查情况;11月中下旬,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执法检查报告稿。12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事实上,海洋环保法执法检查行动仅是当前全面掀起的海洋环境举措的一环。近一段时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督察、自查与整改行动也正在不断加速推进。
7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重点明确了包括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建立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长效机制4个方面的政策要求。
与此同时,江苏、天津、浙江、广西等地相继出台了新一轮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政策内容。
• 7月26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发改委共同发布了《江苏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 8月11日《深圳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出炉;
• 8月21日,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 9月中旬,浙江省政府批准实施《浙江省海岛保护规划(2017~2022年)》。
•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决定。此次时隔20年再次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足见我们对于保护海洋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海洋环境保护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是需要坚持不懈的一件事。为了这片美丽的海洋,未来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