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江苏省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检测预警长效机制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

时间:2018-08-01浏览:702

81日,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办〔201830号),推动建立我省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省海洋与渔业局费志良副巡视员和局资环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于省海涂研究中心召开工作推进会。

会上,海涂中心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汇报了我省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现有的基础、成果、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与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就该项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费志良副巡视员充分肯定了我省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已取得的成效,要求局资环处要做好服务保障,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做好任务衔接。对下一步工作费志良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编制海洋功能区划,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的具体内容,也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我省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是本职工作更是政治任务,要清楚家底,对我省海洋资源环境状况、环境容量、可开发利用程度做到心中有数。二要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对照省两办出台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紧扣海洋职责范围,以优于国家技术方法,严于国家相关标准的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细化方案,高质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三要体现走在前列的担当精神。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标准,将工作落到实处。长效机制的建立是未来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的依据,是体现工作成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省海涂中心盛建明主任表示,将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深入落实实施意见,一如既往不懈努力,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扎实完成各项任务。

文章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