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管理 山东明确“四个责任”

时间:2018-08-13浏览:611

本报讯 89月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宋继宝、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船检处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省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管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宋继宝表示,去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洋牧场平台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将严格落实“四个责任”,抓好平台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海洋牧场健康发展。

“四个责任”分别是:

1.严格落实平台建造责任。平台建造单位必须通过省级及以上平台有关检验机构组织的技术条件评价,并落实平台安全性能终身负责制。

2.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责任。平台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平台维护保养制度,完善平台安全营运档案,平台制造单位要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保养并出具平台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对平台安全技术状况负责。平台运营单位对平台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平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海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未经批准和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在海洋牧场以外建造的平台,依法予以处罚并拆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互相协作,共同抓好平台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落实游客登临平台安全责任。海洋牧场平台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务必落实游客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建立游客登、离台账,强化游客全过程安全监管;警示广大游客一定要乘坐正规合法船舶登临平台,并按规定要求穿着救生衣。

2017年,山东省级以上海洋牧场达到55处,其中国家级21处,占全国1/3。全省海洋牧场综合经济收入2100亿元,居全国首位。海洋牧场拉动了海洋食品、海洋旅游、海工装备、海洋信息化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全省海洋经济新动能的重要载体。

文章来源:山东省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