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3处海洋自然保护区列入山东省自然保护地

时间:2019-04-13浏览:1590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海域进行分区管控,将山东省海域规划成自然保护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等17类341个分区,分别确定了各分区的环境质量目标。

根据《规划》,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青岛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胶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要求海水水质、沉积物和生物体质量基本不劣于一类标准。

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要加强海洋环境质量检测,避免船舶溢油、泄漏等环境污染,维护区内湾口自然海洋生态环境;青岛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要杜绝可能影响本海域的各种污染,保持海岛原生海洋生态系统,科学整治和修复受损海岛自然生态环境;胶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要建立污水处理设置,规范处置固废,整治和修复受损海岛岸线,保护和改善海岛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规划》共涉及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分区31个,涉及青岛3处海洋公园,分别为青岛鳌山湾省级海洋公园、青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部分)、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海洋部分)。按照要求,这些海域海水水质不劣于二类标准,沉积物和生物体质量不劣于一类标准。

此外,我市即墨赭岛海岛区、长门岩岛群海岛区、大福岛海岛区、朝连岛海岛区被划入特别保护海岛,石老人景观遗迹区被划为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三平岛滨海旅游区、栲栳湾滨海旅游区、田横岛滨海旅游区、鳌山湾西部滨海旅游区、崂山东部滨海旅游区、石老人滨海旅游区、青岛滨海旅游区、后岔湾滨海旅游区为重要滨海旅游区。

《规划》明确了目标,提出到2020年,我省海洋环境质量实现整体改善,近岸水质稳中趋好、海洋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对能力显著提升等目标,沿海地区人民群众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得到切实提升。下一步,我省将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防控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提能增效,打好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