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卫健委获悉,为认真细化落实海关总署与山东省政府战略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做好山东省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健康中国2030”战略部署,在前期合作基础上,3月29日,山东省卫健委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在济南签署《关于加强全面协作确保口岸卫生安全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三方将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定职责,不断巩固和提高《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充分发挥部门特点和优势,按照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科技交流、联合演练等工作机制,通过科学、规范、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加强全面协作,确保口岸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山东省经济发展。在建立健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加强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巩固和完善口岸传染病病人交接和定点医疗制度、积极开展科技交流和联合实战演练、建立口岸传染病防控技术轮训制度等5个方面、11项内容建立全方位紧密合作机制。
青岛海关副关长朱兆银、济南海关副关长石勇、委副主任秦成勇,两关卫生检疫处、委疾病控制处、应急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等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文章来源: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