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日前向社会公开。《方案》提出了3项整改目标、6项整改要求。
根据《方案》,3项整改目标为,一是将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位。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陆海统筹、节约利用的原则,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二是科学管海用海的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等文件及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有关规定,法治海洋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三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进分类整改。6项整改要求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力度。
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并于2018年7月2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广东省政府于2018年9月5日报送《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8年12月6日,自然资源部复函同意该《方案》。
文章来源:蓝色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