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涉海部分

时间:2019-11-19浏览:1572


第一类鼓励类

  

一、农林业

12、远洋渔业、人工鱼礁、渔政渔港工程

30、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 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44、淡水与海水健康养殖及产品深加工,淡水与海水渔业资源 增殖与保护,海洋牧场


二、水利

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

10、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24、水文站网基础设施以及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五、新能源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15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


十二、建材

11、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 发


十四、机械

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水文仪器计量检定设备

12、海洋观测、探测、监测技术系统及仪器设备

23、海洋能(潮汐、海浪、洋流)发电设备

34、海水淡化设备


十七、船舶

1、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适应绿色、环保、安全要求的优 化升级,以及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型开发建造

210 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运输船、1.5 万立方米以上液化 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 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 客滚船、IMO Ⅱ型以上化学品船、大中型豪华邮轮、2000 车位以 上汽车滚装船、3000 米车道以上的货物滚装船、LNG 加注船、牲 畜运输船、甲醇(乙烷)运输船、油电混合动力船、电池驱动船及 多用途船、极地邮轮、极地运输船舶、极地多用途船、极地物探船 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1 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火 车渡轮、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甲板运输船、海洋监 管船等特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

4、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应船、气垫船、穿浪船等 高性能船舶

5120 米及以上水深自升式钻井平台、1500 米及以上深钻井 船、1500 米及以上水深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主流海洋移动钻井平台 (船舶);15 万吨及以上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1500 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平台、立柱式生产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 LNG-FPSO、边际油田型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浮式生产系统;万马 力水级深水三用工作船、1500 米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 米水 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 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 车安装船、浮式储存及再气化装置(FSRU)、深水动力定位原油输 送装置、超深水海工作业船、深远海大型养殖装备、起重能力 10000 吨以上的重吊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装备、海底金属矿产资源勘 探开发装备、岛礁重载建设平台、海上油田设施拆解装置等海洋工 程作业船和辅助船6、动力定位系统、FPSO 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 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水下油气生产系 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7、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8、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 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 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 进器、直翼舵桨推进装置、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 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综合电力推进系统及关键设 备、船舶尾气处理装置、余热回收系统、双金属气阀、大型船用垃 圾焚烧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货油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

 9、海底采矿机器人、海底挖沟机等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及 深海采矿系统、深海立管相关配套系统和设备,水下潜器、机器人及探测观测设备

10、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化、 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超高压水除锈装置、激光焊接机器 人、智能化分段流水线、船舶小组立焊接生产线、船舶中组立焊接 工作站、船舶分段智能涂装机器人、船舶管子加工生产线、船舶船 体小构件自由边打磨生产线

1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的修理与改装以及爬 壁机器人、高压智能清洗机器人等绿色环保修船技术应用

12、智能船舶、无人船艇开发和相关智能系统及设备开发,船 舶全寿命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开发

13、安全节能环保内河、江海联运及沿海船舶开发制造

14胀断连杆生产制造

15、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 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 优化动力总成系统匹配


二十五、水运

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

2、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西部 地区、贫困地区内河航道建设

3、沿海陆岛交通运输码头建设

4、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5、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应用

6、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

7、内河船型标准化

8、老港区技术改造工程

9、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港口危险 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

10、内河自卸式集装箱船运输系统

11、水上高速客运

12、港口龙门吊油改电节油改造工程

13、水上滚装多式联运

14、水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15、国际邮轮运输及邮轮母港建设


二十六、航空运输

7、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服务及设施建设,小型航空器应 急起降场地建设


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1、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 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


三十四、旅游业

1、潜水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

2、海洋旅游等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等服务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


四十四、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

26、水上(水下及深海)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

28、海上溢油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

60、台风风险区划图编制技术及应用


四十五、民爆产品

7、海上救生烟火信号等烟火信息弹制造实 现药剂制备、装药工序的自动化,装配工序的机械化,人机隔离, 危险工房操作人员人数不大于 5 人的生产线

  

第二类限制类

  

十一、机械

57、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


十二、轻工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第三类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 2020 12 31 日是指应于 2020 12 31 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 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 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十一)船舶

1、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

2、船长大于 90 米的海洋钢质船舶以及船长大于 120 米的内河 钢质船舶的整体建造工艺

(十二)轻工

1、单套 10 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20 万吨/年以下的湖 盐和 30 万吨/年以下的北方海盐生产设施

2、利用矿盐卤水、油气田水且采用平锅、滩晒制盐的生产工 艺与装置

32 万吨/年及以下的南方海盐生产装置


二、落后产品

(八)船舶

1、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

2、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

3、单壳油船

4、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


文章来源于:国家发改网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