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旭:建议加快海洋高校建设,将国际法调整为一级学科

时间:2021-03-16浏览:303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原总政治部主任助理岑旭提交了题为《加快推进海洋法治建设 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大会发言。

岑旭指出,我国作为拥有300万平方公里主张管辖海域、1.8万多公里大陆岸线的海洋大国,向海图强奋进、维护海洋权益关乎国家兴衰安危和民族生存发展。但从实际境况看,当前维护海洋权益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岑旭指出,海洋权益的维护,说到底还是国与国之间斗力斗法的综合较量,既要用好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实力,也要用足法律这一武器。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海洋法治建设薄弱、法律准备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维护海洋权益的一个突出短板,主要体现在:

一是运用法律维权手段不多,面对周边国家蚕食侵害我海洋权益,法律反制的先手和后手不够充分,针锋相对开展法理斗争的法律工具箱不够丰富;

二是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储备不够,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高端法律智库和研究机构比较少,在应对域外国家利用法律“灰色地带”踏线挑衅,运用国际法阐释我海洋权益、深度解读我南海断续线法律地位等方面显得捉襟见肘;

三是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涉海洋法治建设存在一些盲区、空白,国内法与国际法衔接上还有不少堵点、断点,部分现行法律滞后于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滞后于形势发展变化;

四是参与国际规则创制能力不强,对国际海洋规则的塑造力影响力不够,我海洋利益尚未融入全球海洋治理进程和新的海洋规则,将综合国力转化为国际规则创制能力亟待加强;

五是维护海洋权益专门法律人才不多,得到国际法学界公认、具有较高国际学术竞争力的海洋法专业人才比较少,能够灵活运用国际法、海洋法维护海洋权益的涉外法律专家相对欠缺。

为此,建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我国海洋安全形势和维权斗争需要,加快推进海洋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能力。

一是抓紧构建维护海洋权益法律体系。适当改变那种谦抑内守的立法思维和法治文化,实施外向主动积极的法律政策,推动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打通国内法与国际法衔接上的堵点。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为各级海洋主管机关和维权单位依法授权的同时,规范明确行政问责、法律追责等制度,确保各涉海部门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职权匹配,让固权、维权、护权依法落到实处。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岸带管理法》,及时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形成系统完备、向海图强的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不断深化海洋权益法律问题攻关。设立国家级海洋权益法律问题专项研究项目,依托院校和研究机构培育一批国际法、海洋法高端智库。整合国内法律优势资源,集中攻关海上维权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前瞻加强极地、深海等法律问题研究,形成一批实用管用的研究成果。加强海上维权现实斗争法律预置,建立海洋维权法律对策咨询机构,结合日常海上维权深入一线解决矛盾问题,指导做好突发事件中的战略预判和策略应对。总结推广中国南海研究院与英国菲耶塔国际公法律师事务所合作完成《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法律批驳》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探索走由国家智库主导、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参加、国外顶级国际法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问题研究路子,增强研究成果的权威性、适用性。

三是着力提升海洋维权执法司法能力。建立国家海洋维权指挥中心,加强高层统筹、协调和决策,从国家层面确定维护海洋利益的策略方法。加快新型海洋执法船建造列装速度,研发配备维权执法和防卫防护新技术装备,提升海警部队快反和执法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维护海洋权益,对一些挑头寻衅闹事国家的侵权行为,有理有利有节地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斗争,形成强大法律震慑。继续深化海事司法改革,将海事刑事案件纳入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全面推开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三审合一”模式,在蓝色国土上集中体现我司法权威,以此彰显我依法强化海洋管控、维护海洋权益的决心意志。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创制。紧紧抓住海洋新一轮变革和新规则构建契机,有针对性地做好美国“退群”“毁约”的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工作,对不公正、不合理、不顺应时代发展的海洋规则,及时提出改革的“中国方案”,推动“中国倡议”转变为“国际共识”,“国际共识”转变为“国际规则”,“国际规则”转变为“国际秩序”。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注重用国际通用话语讲好“中国故事”,加强海洋公共服务产品的开发与提供,加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色伙伴关系”“海洋命运共同体”阐释推介力度,将我崭新理念和倡议上升为双边、多边共识。按照国际海洋组织和机构雇员选拔标准,建立后备人才数据库、岗位需求信息库,加强供需两端精准对接,通过“走出去”提升我在国际组织和机构中的影响力与话语权。

五是加大国际法高端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法学院校改革,加快海洋高校建设,将国际法调整为一级学科,有重点地培育特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教材体系,提高海洋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海洋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将海洋法列入法学院校和海洋高校的必修课程,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增设海洋法基本理论相关内容,为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环境。制订海洋法专门人才发展规划,系统设计高端人才培养路径,采取公费外派学习、维权一线见习等方式加强培养锻炼,打造高素质的海洋法“国家队”。

文章来源:原刊于澎湃新闻

作者:岑旭,全国政协委员、原总政治部主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