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世界海洋治理实践的中国理念创新

时间:2021-04-01浏览:883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失衡、单边主义的盛行、全球治理机构的困境日益加深,全球治理参与主体矛盾的尖锐化使全球治理本身举步维艰。采取新的理念指导全球治理有效运行成为当下的重要问题。在此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应运而生,并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等实践平台而不断丰富发展,被国际社会所接受和认同,为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道路。同样,在海洋问题研究领域,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与构建在后疫情时代更具紧迫性和必要性。

  世界海洋治理理念的中国创新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国家之间相互依存,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尽管各国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但发达地区人民可以帮助发展中地区人民共同发展,从而成为同呼吸、共命运的整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着眼于世界各国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从国际秩序、经济治理、安全治理以及生态治理四个方面对全球治理的共同利益做出了深刻的诠释,突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全球治理建设的强烈现实指向性,超越了国家、种族和意识形态的界限,为各国实现多赢、共赢深化了合作共识、利益共识和发展共识。习近平主席曾指出,前进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继续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上,这种共识早已超越了陆地范畴,向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海洋领域扩展。

人类生活的地球表面70%多被海洋覆盖。有学者认为,海洋是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交通的命脉,是世界各民族繁衍生息和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据统计,全世界200多个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3/4集中在狭长的沿海地带;人口在300多万以上的特大城市,80%集中在沿海地区。海洋对于人类来说具有巨大的资源价值、通道价值。随着陆地资源日趋枯竭,世界范围内能源水源短缺、粮食安全等问题日益严重,海洋成为未来缓解地球资源匮乏、维持生态平衡的主要发展方向,向海洋发展成为世界大趋势。可以说,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海洋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前途。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概念。

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青岛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表示,“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海洋的和平安宁关乎世界各国安危和利益,需要共同维护,倍加珍惜。”各国“应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增进互信,加强海上对话交流,深化海军务实合作,走互利共赢的海上安全之路,携手应对各类海上共同威胁和挑战,合力维护海洋和平安宁”。这是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全面阐述,也是中国对世界海洋治理观念和当代海权理论的重大贡献。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特征及价值体现

  从上述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独有的特征。目标上来说,“海洋命运共同体”携手世界各国致力于应对各类海上共同威胁和挑战,合力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并最终走向合作共赢的海上安全之路;从方式上来说,“海洋命运共同体”倡导增加海洋事务的交流与对话,并充分发挥海军外交功能,加强世界各国在涉海事务上的交流与合作;从范围上来看,由于世界被海洋这个接连不断的水体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海洋命运共同体”面向全球,面向全人类。展望未来,“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自身价值将在如下领域得以展现。

首先是海洋安全领域海洋的安全威胁主要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在传统安全威胁方面,主要是海洋霸权国家和地区强国为获取海上优势而采取的一些危害地区和平与繁荣的措施,比如“印太战略”和“东进战略”。在非传统安全威胁方面,常指海盗、海上恐怖主义、海上走私、海洋环境污染、海啸、台风等危害。现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流行同样加剧了海上安全风险。现实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应对上述危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处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携手应对共同挑战提供了可行的路径,致力于海洋安全环境的保护与开发,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其次是海洋经济领域。海洋经济是人类以海洋资源为对象而展开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作为一种经济形态,海洋经济发生在海、洋、海湾、海峡、海岛以及海岸带等地理空间之上,或以这些地理空间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落实与推进,中国与沿路各国的经济联系,特别是海洋经济方面的联系日趋紧密,相互之间呈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这种局面符合“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更是驱动“海洋命运共同体”不断前进与发展的不竭动力。

最后是海洋环境领域中国的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区、市)已经相继公布了各地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针对海洋生态修复做出了明确指示。从梳理中能够看出,沿海各地均将海洋生态修复作为区域发展、开发开放的重要一环,于此,海洋生态修复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谋而合。未来“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一大发展趋势就是将海洋生态修复理念向饱受海洋环境污染之苦的国家推广,实现全球海洋清洁化的目标。

总的来看,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海洋命运共同体”蕴含的国际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将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更多有利的空间和外部环境,在我国新发展格局构建中迸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让海洋这个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更富有发展生机。

文章来源:原刊于“中国社会科学网”2021-03-11

作者:杨震,上海政法学院东北亚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