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叶美等: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践行方案

时间:2021-04-06浏览:364

解决全球海洋治理的种种问题、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仅靠中国或某一国家、某一组织是不能实现的,必须依靠整个国际社会,通过凝聚国际共识到集体行动国际共建,再到重塑国际海洋治理规则秩序,分层次有步骤地来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而中国在其中应着力扮演好海洋全球治理的引导者、推动者、完善者多重角色。

由“中国倡议”到“国际共识”

观念是行动的向导,共同认知是共同行动的先导。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要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发挥指导作用必须首先上升为全球价值共识,成为全球共识的关键路径是概念和价值的全球化。中国作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倡议者,就应着力扮演好理念引导者的角色。一方面,中国要明确表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中国立场,开宗明义,澄清认知误区。中国倡导海洋命运共同体不是为了谋求只对自己有利的海洋政策、战略与秩序,不是狭隘的一国视角,而是站在全人类“共同命运”的视角,以和平平等为思维基础,以合作共赢为实践导向,以人海和谐为目标追求,实现海洋利益与海洋责任的统一,共同建设“和谐海洋”“和谐世界”。正在崛起的中国要给世界带来和平,而不是威胁。对此中国要加强国际舆论传播,消除来自不同意识形态下的猜疑、误解与偏见。另一方面,中国要进一步加强对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阐释与推广,大力传播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念。以逐渐取得国际共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通过文明对话、交流互鉴的形式在多个领域的国际场合与区域组织平台或机制中进行充分的话语表达,从而以中国声音引发国际共鸣。

由“中国推动”到“国际共建”

只有把理念转化为行动,愿景才能变成现实。将国际共识付诸于集体实践,中国应着力扮演好实践推动者的角色。第一,中国要强化内功,完善国内海洋治理。一国内部治理活动的良好绩效是其得以在全球治理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因此中国应“由己及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从自我改革启航。坚持陆海统筹,在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协调规划、执行机构和保障制度上,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国内海洋综合治理,实现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二,中国要立足周边,建设区域海洋命运共同体。着力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划界争端,为世界其他地区的海域纠纷提供宝贵经验,同时周边命运共同体也能以良好的示范效应提升全球对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认可度,也为中国深入参与并引领全球海洋治理做好铺垫。第三,深入推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一条由点到线、由线到片、由片到面的海洋发展之路,使其成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最强驱动力。海上丝绸之路是一条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之路,已经获得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成果丰硕,接下来中国应借助这一平台进一步扩展与深化更多领域的海洋合作,引领沿线国家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向国际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海洋公共产品,争取这一创新平台能惠及世界各国人民。

由“中国标准”到“国际规则”

理念是制度的构建基础,也是评价制度成效的标准,理念创新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嵌入和内化于制度中,才能成为可信的承诺,获得制度化的力量。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愿景与价值取向符合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不单是中国经略海洋、治理海洋的标准,更有必要将其贯穿、内化于国际海洋规则的制定与健全中,中国应着力扮演好海洋规则的完善者、引导者角色。第一,中国应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国内海洋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在海洋法规制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海军建设等各方面不断推进国内海洋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好地对接国际海洋治理,实现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的良好互动,增强我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第二,各国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进行完善,共同改革和完善其中不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不公正不合理的部分。比如完善海上安全制度,使“航行自由”符合国际社会对海上安全的共同关切;丰富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制度,摒弃《公约》中强制性的纠纷解决机制等。第三,中国应积极引导构建国际海洋法规中尚未确定的体制机制,弥补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缺陷,以负责任大国形象发挥中国在引领国际海洋秩序重塑中的建设性作用。比如在国际海洋法中明确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制定公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制度,打好海洋污染治理攻坚战等。总之,中国作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要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走向多边、走向多维、走向多元,使全球海洋治理体制变革朝着一个合理的、高效的、公平的方向发展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基于人类整体的视域,以责任概念为中心,以人类生存为目标,以合作与分担为本质,以海洋责任机制为主要依托,跳出了以往追求单一控制与管理全球海洋、注重单一国家利益的权力维度,立足于追求多元主体共治海洋,强调全人类整体利益的责任维度,充分展现出了中国将自身海洋事业与世界海洋发展相统一的胸怀和担当。展望未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虽辽远,终将到达。中国要使这一创新理念凝聚全球共识还需要久久为功,不断强化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扎实提高自身海洋治理能力与水平,才能更好地做到“兼济天下”,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更科学、更高效、更精彩的方案,为世界发展做出新的历史性贡献。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理念与路径思考》,原刊于《中国国土资源》2021-02-04

作者:刘叶美,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殷昭鲁,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