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伟

时间:2024-12-26浏览:10


张建伟,二级教授,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河南大学理学学士、硕士(1986、1993)、武汉大学法学博士(2004)。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河南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天津市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最高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现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专家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访问学者,比利时根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