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自然保护区现状
我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岛屿,跨越了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各海域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形成了独具一格的海洋生态系统,包括红树林、珊瑚 礁等特殊生境。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建立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等类型的海 洋自然保护地271处,保护总面积约12.4万平方千米,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4.1%。根据世界自然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标准,从“具有特殊美学价值、地球历史重要阶段的杰出例证、重要生态和生物过程以及重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进行分析,我国部分海洋自然保护地具备成为世界海洋自然遗产的潜力。“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一期)”虽未入选世界遗产海洋计划,但是我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唯一海洋类自然遗产。
二、 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海洋文化遗产丰富,既包括海岸古遗址、古炮台、古建筑、沉船遗址等不可移动遗产,也包括历史上各时代和海洋有关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 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遗产。海上丝绸之路等海上贸易路线和近代海战形成的沉船遗址也是颇具代表性的海洋文化遗产。从商贸路线和近代海战的陆上遗址来看,秦皇岛、大连、烟台海岸遗留下来的诸多古炮台是重要的历史遗迹,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从沉船等水下文化遗产来看,全国共有重要水下遗址38处,重点分布在13处海域,分别为旅顺口、庙岛群岛、威海湾、胶州湾、海州湾、长江口、舟山群岛、定海 湾、海坛海峡、莆田、上下川岛、北部湾、西沙群岛。我国已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有7处,包括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省1 处、海南省4处)、2处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区(均在广 东省)。2018年广州、宁波、南京等24座城市成立了 “海丝保护和联合申遗城市联盟”,随着澳门和长沙的 加入,会员城市已经扩展到26座。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成为我国首个与海洋相关的世界文化遗产。
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我国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 涵盖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民俗、传统手工艺等多种类型。国务院已公布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与海洋有着密切关系的徐福东渡传说、妈祖信俗、南海航道更路经、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晒盐技艺、海洋号子等均列入其中,妈祖信俗、 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送王船等更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截至2018年6月,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1021项, 其中国家级149项、省级322项、地市级550项。
四、我国海洋遗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家底不清,创新性保护研究不足
我国海域面积广,海洋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然而我国在国家层面的海洋自然遗产战略、敏感项目基础研究储备不足,在申遗方面亟须统一部署、 上下联动,可从自然保护地中遴选和培育一批条件成熟且地方有意愿的项目纳入海洋自然遗产申遗储备。对于海洋文化遗产,我国缺乏从全局高度对海洋文化遗产的时空分布、周边环境现状、历史文化价值的系统调查与研究。而且我国经过专门培训的水下考古队伍不足,因此摸清水下文物的具体方位、历史文化价值等家底存在实际困难。尤其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重要遗迹,多集中在经济活动发达的东部地区,随着时代的变迁更加难以认定和保护。
2.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
海洋水下文化遗产多位于港口、航道和捕捞作业强度较高的区域,港口疏浚工程、海底电缆和管道铺设工程、海底拖网捕捞等活动往往扰乱、破坏遗产遗址原貌,文物保护与经济开发矛盾突出。各地对遗产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一,特别是涉及围垦、养殖、风电退出和生态搬迁、新建保护地、生态修复等大量工作,要高质量做好申遗准备,地方投入较大。另外,原海洋功能区划和现有用海分区分类均未划分水下文物相关区类,也就不能在空间配置层面反映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绝大多数水下文化遗产缺乏空间管控措施,位于矿产与能源区、农渔业区或港口航运区的水下文物遗产面临灭失风险。
3.南海等敏感海域的海洋遗产保护压力巨大
我国是南海周边为数不多的采取完全禁止商业打捞政策的国家之一,南海周边国家的开放打捞政策对我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产生额外的压力。在南海主权争端国家非法控制的水域,海洋文化遗产面临着更高风险,极易因他国的占领行为遭到恶意破坏和损毁。据统计,南海海域存在大量未探明位置的沉船遗迹, 而南海频繁的海上商贸运输活动,对海洋遗产造成潜在威胁。同时,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海平面上升、海水酸化、缺氧区扩大等环境事件,也给南海的海洋遗产保护带来了诸多压力。
4.对海洋遗产申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国世界遗产总数居全球第二位,但海洋自然遗产工作起步晚,重视程度不够。美国、法国等海洋强国优先将海外领地纳入海洋自然遗产清单,位于钓鱼岛管辖范围附近的日本的“奄美琉球”已于2021年7 月成功入遗,菲律宾等周边国家将位于我国边界或争议海域的“巴丹群岛保护区”“塔博洞穴”等纳入申 遗项目预备名录,澳大利亚曾以保护大堡礁海洋自然 遗产为名将强制引航制度扩大到用于国际航行的托雷斯海峡。2014年印度提出“季风计划”,旨在将印度 洋周边季风带沿线的文化遗产联合申遗,有意塑造以印度为主导的海洋文化话语体系。海洋遗产申遗,尤其是涉及海洋边界上的海洋遗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争夺海洋权益、掌握话语权的新手段,领土主权、国际关系、国家权益、宗教文化等因素交织其中,应引起高度重视。
文章来源:节选自《全球海洋遗产发展趋势与对我国影响研析》,原刊于《海洋经济》2024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于婷,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研究员;孙淑情,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韩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人员;万芳芳,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