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研究》

发布时间:2019-02-18

  编者按:《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研究》于2018年12月由海洋出版社出版,全书约20万字,定价58元。该书内容是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研究》(2018XAA036)成果基础上,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以来作者相关成果的集成。特此说明!

 

目次

一、导  

二、目  

三、结束语

四、后  

五、作者简介

六、筹海简介 

    一、导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期,这是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而为系统地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些重大时代课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进行了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品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

    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任务和步骤。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步骤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体为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第二,主要矛盾。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所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三,指导方针和工作重点。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并在工作中应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即“四个自信”)。

    第四,国家全面改革的目标。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五,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六,国家强军目标。即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第七,大国外交的路径和目标。即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和平、发展、合作和共赢的目标。

    第八,本质特征。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其中,党的最高政治领导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即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换言之,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建设进程,并运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提升安全保障措施,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进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这些内容构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地位与作用

    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不仅已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作了明确的规定,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同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作了规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和国家中确立了其指导性的地位,并将发挥重大的引领作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落实。它涉及政治(外交)、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军事等方面,目的是通过“四个全面”的改革,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实现。

    众所周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进程中,海洋的作用不可或缺。这是由海洋自身的特点和性质决定的,即海洋具有综合性的要素和功能,能够在国家的政治(外交)、经济、安全和社会、生态及文化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不可替换的作用。换言之,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和壮大尤其是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推进和实施,需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否则,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将带来阻碍和延滞,进而无法让海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保障和支撑的作用。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海洋强国建设要义

    可喜的是,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完整提出以来,至党的十九大报告出台,已经在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路径、保障措施、价值取向等方面得到了深化和发展,并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暨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指导海洋实践,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构成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完整的治理体系,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为此,应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体系及具体实践展开分析和研究,以初步提炼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的精髓包括思想体系、具体内涵及经验借鉴,以更好地指导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进程,为我国建设和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二、目录

    导  

    第一章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与发展

     第一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发展进程

     第二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实施的对外路径

     第三节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实施的对内路径

    第二章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体系

    第三章  中国外交创新在海洋强国中的运用

    第四章  中国针对海洋问题的政策与立场

    第五章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具体实践

     第一节  南海仲裁案对海洋法体系的冲击和影响

     第二节  南海航行自由与安全的海洋法解析

     第三节  中国维护东海权益的国际法分析

     第四节  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的由来与发展

    第六章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

    结束语

    阅读延伸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三、结束语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新时代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在引导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进程中得到了贯彻和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已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的本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政治和安全上的目标是,不称霸及和平发展,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经济上的目标是,运用新发展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和壮大海洋经济,共享海洋空间和资源利益,实现合作发展共赢目标。具体路径是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程并构筑新型国际关系;在文化上的目标是,通过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观,建构开放包容互鉴的海洋文化;在生态上的目标是,通过保护海洋环境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环境,实现“和谐海洋”倡导的人海合一目标,进而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总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

    换言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特别在政治和外交、安全、经济和生态、文化上得到了体现。其蕴含了战略思维、主权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辩证思维和发展思维等的本质和统一性的要求,必须全面统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进程,并得到长期的贯彻和落实。

    (二)依法治海在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中的保障作用

    而为实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必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进一步完善海洋体制机制进程,以陆海统筹原则全面协调海洋事务,实施海洋综合性管理目标,其关键是实施依法治海。所以,在世界局势大变动大调整的现今,如何丰富和发展海洋秩序、确保海洋法制度切实而合理地履行,是稳固和发展世界的重大问题,也是海洋蕴含的特质的内在要求。在这个发展进程中,中国应在引领世界海洋秩序的重塑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以此为契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海洋的应有贡献为目标,这是近期中国在海洋事务上尤其在积极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过程中的重大任务。

    (三)中国引领海洋秩序的必要性

    一般而言,维系海洋秩序的基本制度是海洋法,核心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自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以及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以来,不仅在维系海洋秩序上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其是政治妥协和协商结果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在南海仲裁案中显性化,包括岛屿制度法律要件的模糊性,海域内航行制度的对立,历史性权利的具体内容及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间的关系不清,国家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案的前提条件的认定问题,国家作出排除性声明事项可否仲裁的判定问题,以及仲裁庭超越权限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补救措施的缺失等方面,严重影响海洋法体系的权威性和整体性,损害国家自主选择的解决方法的权利,损害司法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并造成对海洋法制度适用的不可预见性等。

    为改变这种状况,作为受害国的中国有责权和义务就海洋法体系中的某些条款和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为进一步地丰富和发展海洋法体系作出贡献,并为合理地维系和巩固海洋秩序发挥作用,这是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的应有姿态。

    (四)中国引领海洋秩序的可能性

    中国的发展受到世界的关注,中国身份和地位的多重性要求中国发挥更大的贡献和作用。这不仅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也是中国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提出和倡议的系列外交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这为我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海洋法制度提供了重要指导。

    中国在海洋治理上的成就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完整地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而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必须实现“四个转变”,即要提高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权益向统筹兼顾型转变。同时,为实现上述战略性目标及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应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而在推进“一带一路”的过程中,要以共商、共建和共享为原则,主要路径是构筑新型国际关系,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在构筑新型国际关系时应遵循正确的义利观、新安全观和新发展观等理念,以实现合作共赢发展的目标。换言之,中国外交政策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是指导海洋事务的重要方针,必须长期坚持和持续贯彻。即中国外交系列政策构成海洋治理的基本理念,并形成完整的海洋治理闭环系统,可以保障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保障是依法治海,所以,我国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海洋法体系,尤其是维系海洋秩序具有基础和可能。

    (五)中国引领海洋秩序的认知及身份定位

    众所周知,现今的海洋法体系是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合作和对立的妥协性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限性和模糊性。特别是海洋法体系不仅是沿海国家主张的管辖权和其他国家主张的一般利益包括航行和飞越自由在内的权利博弈后的产物,而且因认知和技术的局限性对新资源例如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基因资源等未予审议和规范,鉴于其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从而成为应予以规范和调整的新领域。为此,国际社会呈现了限制公海自由原则、适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并强化国际机构职权实施综合性管理海洋的发展趋势。而这些理念和原则,能否被国际社会所承认并吸纳到海洋法体系中,仍有待进一步的观察和持续的努力。换言之,我国应充分认识到完善海洋法制度的艰巨性和挑战性。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应根据自身地位的多重性和实际情况,在海洋秩序的重塑过程中转换角色和定位。即我国应在今后实现以下角色和责任的成功转换,以在维系海洋秩序中发挥引领作用,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环境和条件。主要为:第一,从海洋规则的遵守者到制定者的转换;第二,从海洋规则的“破坏者”到遵循者的转换;第三,从海洋规则的维护者到引导者的转换;第四,从海洋规则的模糊者到精确者的转换;第五,从海洋规则的实施者到监督者的转换;第六,从海洋规则的特色者到普遍者的转换。中国实现身份和责任转换的目标是:依据海洋空间和资源的特质和功能,依法综合性地管理海洋,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人海合一目标,构建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此,我国应首先通过在国内的坚持陆海统筹原则,加快落实建设海洋强国的进程措施,再将其经验推广至双边、区域和国际海洋制度的完善过程中,这是必要而合理的选择。而在坚持陆海统筹原则的过程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顶层设计上,要坚持陆海统筹。即应兼顾陆地和海洋的禀赋和特质,特别是在陆地和海洋的承载度和弥补性上做好顶层设计,包括在战略取向上合理规划;

    第二,在总体布局上,要坚持陆海统筹。即在国家战略包括海洋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要兼顾陆地和海洋的功能性和产业性布局,充分发挥陆地和海洋的独特优势和互补作用;

    第三,在协调规划上,要坚持陆海统筹。即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海洋和陆地的经济效益和特殊作用,避免在陆地和海洋收益上的抵冲效果,发挥乘数效应;

    第四,在执行实施上,要坚持陆海统筹。即在具体实施海洋领域规划时,要发挥陆地和海洋的特色和优势,发挥互相支撑和弥补缺陷的作用,争取利益最大化;

    第五,在保障制度上,要坚持陆海统筹。即为确保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应加强陆地和海洋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特别应制定明确管理机构职权的组织法,以及完善海洋部门法规,以保障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推进和实现。

    总之,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海洋的作用不可或缺,即中国海洋强国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包括南海问题、东海问题的有序解决,应符合我国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战略目标,而进一步保障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体制机制尤其是固化海洋管理机构职权的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就特别重要,以实现依法治海目标。当然,依法治海也是维系国际海洋秩序和海洋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国应重点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并进一步完善国内海洋法律和规章制度,以为完善海洋秩序、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贡献。

 

    四、后记

    本文是作者主持承担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研究》(2018XAA036)的成果基础上,结合作者自新时代提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后迄今针对海洋问题尤其从海洋法视角研究与海洋强国战略内容有关的部分成果的集成。

    其内容主要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本质和核心,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要义,重点聚焦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和发展,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体系,运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指导处置我国面临的若干海洋重大问题并结合我国针对海洋问题的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分析,以及我国参与海洋秩序构建包括在制定海洋法新执行协定的磋商和审议进程及争论的焦点,最后指出了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的若干特征,以及运用新发展观和新安全观、正确的义利观、亲诚惠容理念和陆海统筹原则,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构筑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实现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若干对策和思考。

    换言之,本文核心内容是对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在推进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思辨和制度利弊阐释。鉴于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短期性和艰巨性,并限于作者自身的学识和能力,在短期内仅靠个人浅显的力量要比较充分地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所蕴含的理论特质和思想精髓,实在是一件不可企盼之事。作者期望本文的内容及观点能对今后大家就新时代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思想的研究起抛砖引玉的铺垫作用,并为后续相关更精深学术研究成果的发表和出版创造基础和条件,并望为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尤其是依法治海目标实现发挥微薄的作用。

    最后,感谢在课题研究和写作过程中来自多方面和各阶层人士的指导和帮助,也感谢海洋出版社张荣编辑的热诚协作,使本书能够尽早保质出版面世。本书的出版也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筹海”论著。同时,本书的出版得到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特色人才项目资金支持,特此鸣谢!

 

金永明(签名)

2018年7月8日于上海逸思园

 

五、作者简介

金永明,1966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特色人才(2014-20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维护钓鱼岛主权研究》(18VFH010)首席专家。

现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海洋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中国太平洋学会学术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海洋战略研究室主任、特别研究员。

上海市日本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职。

在海洋法领域发表论文百余篇、文章1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9部,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海洋问题研究项目15项,8篇专报获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

 

六、筹海简介

 

“筹海”源于1562年郑若曾撰、胡宗宪主持出版的《筹海图编》。“筹海”的英文“Ad Mare”来自拉丁语,意为“向海”、“至海”,也即“经略海洋”、“谋划海洋”之意。“筹海”(Ad Mare)系借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茶社”而自发组织成立的学术团体。

“筹海”旨在从多视角、多领域对世界重要海洋国家的战略性问题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学术支撑和经验借鉴。

“筹海”分为“筹海论坛”、“筹海沙龙”、“筹海文集”、“筹海论著”、“筹海动态”和“筹海微信”平台,开展“六位一体”的海洋系统化研究。

“筹海”项目得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的支持和资助!诚邀各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加盟“筹海”,并提供各种学术支持,共同为中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编制

201812

 

版权所有©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2006-2017 电话:0532-8203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