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有关情况。本次普查开展了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6大类、23种灾害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将全国划分为6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大区、30个综合风险区和90个风险防治亚区,首次形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评估区划成果。《公报》显示,我国已经完成全国沿海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海平面上升5个灾种致灾要素调查,形成1978年~2020年致灾孕灾要素数据集。调查评估海堤、海港、海水养殖区、滨海旅游区4类海洋灾害主要承灾体1.39万个(段),排查重点隐患6000余处,形成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集、重点隐患数据集和空间分布图集。在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区划方面,综合评估全国沿海11个省份219个县(市、区)的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海平面上升5个灾种灾害风险空间分布,形成国家级1∶100万、省级1∶25万、县级1∶5万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区划图集。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已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保护修复等自然资源主体业务体系,在沿海大型项目建设、空间布局中统筹考虑海洋灾害风险,实现海洋灾害源头管控。此外,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将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作用,推动实现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