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群:中国海权目标实现的主要路径

发布时间:2024-07-16

正如英国军事理论和战略学家李德·哈特(Liddell Hart)所说:“战略学告诉我们最重要的,就是一方面经常保持一个目标,而另一方面在追求目标时,去适应环境,随时改变路线。”中国海权的发展应考虑借鉴这条法则,否则便很有可能陷入类似于威廉德国式的海权发展模式的桎梏之中。按照新古典现实主义的观点,尽管“国家并不能改变它们的地理条件和要素禀赋,除非通过偶然的军事征服来改变”,但“新技术的发展和扩散,比如空军、核武器、弹道导弹和当今的电脑和互联网的发展,能够增强或减弱国家间地理距离的效力”。这种观点给予我们很好的启发,虽然中国应努力避免陷入与美国之间的“军备竞赛”漩涡困境之中,但这并不等于一定要放弃对自身地缘条件的改善工作。伴随俄乌冲突不断加剧以及俄美、俄欧之间矛盾的激化,全球战略格局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一个可能延续较长时间的“动荡期”已经拉开了帷幕。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拥有更为强大的海权力量,不但是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更是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的物质基础。

一、中国海权目标的实现首先建立在海上军事力量壮大的基础上

海洋权力是全面而庞杂的体系,但其核心要素仍然是以海上军事力量为基础的物质力量,没有包括海军、海警等海上强制性力量在内的暴力手段,真正的海权无从谈起。维持强大的海权成本高昂,没有足够的物力和财力便难以实现。因此,中国为有力促进自身海权的发展,所付出的先期投入必定会是相对高昂的,而后期的维护与更新换代费用也必定是不菲的。但高投入所能带来的高回报,即国际体系的安全与全球生产秩序的稳定,定能为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带来重大的收益。

中国人民海军自建军以来,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以及国际局势的变化,其战略发展规划出现过多次调整,主要特征体现为作战范围呈现了“由岸及海”“由近及远”的转变,其作为主要兵种的独立性与重要性不断地提升,已经初具全球性海军的底色,有能力在不依托岸基力量的条件下执行具有一定挑战性的作战任务。对于肩负重大历史使命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国海军而言,应以有能力确保取得决定世界关键性水域制海权以及战略水道控制权的深海作战胜利为其长远目标。对海上军事力量持续的有力投入是令其得以真正壮大的最直接方式,在强大物质支撑的前提之下,科学、合理且不断走向成熟的管理与训练作为精益求精的辅助方式,将会共同推动这支力量走向完善。

以辽宁舰、山东舰等航空母舰为代表的主力作战舰船陆续下水,进一步增强了中国海军的远海作战能力。当然,单纯吨位数的增多或大型作战舰艇数量的增加并不等于战斗力的必然提升,也不等于海军性质——作战方式与范围的改变。正如德国著名军事思想家沃尔夫冈·韦格纳(Wolfgang Wegener)在总结德国海军在一战当中失败原因时所说:“从一支弱小的海军演化为一支强大的舰队不是通过将海防线往外推出一臂长来实现的。这一臂距离被我们称作‘远离海岸线’,或是通过‘公海舰队’这一名字象征性地体现出来。这种演化是更为理智的,是一种将海战从战术层级推进到战略层面的演化。”中国海权战略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其战略性、目标性与科学性,这不是一场力量的简单堆积,而是建立在力量基础之上的全面发展。

二、对外安全合作是实现中国海权目标可以借助的手段

中国的海权目标固然应该尽可能地明确,以便在合理分配国家战略资源和政策制定的同时,有效降低外部世界的疑惑,减少对外关系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但是,国际合作的达成不能仅凭良好的意愿与单纯的思想沟通,许多事实都需要通过一定程度上的博弈,是力量与智慧共同作用的结果。仅以中国在南海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为例,虽然已经对周边长年侵占我国岛礁并盗取域内资源的国家予以了极大的宽容并释放出了足够的善意,但仍然遭到了来自某些国家的无端指责——甚至有美国学者妄称“尽管采取了各种言辞、行动、持续的努力和明显的准备工作,但中国却一再拒绝透露其南海主张的确切依据、确切性质,甚至确切的地理参数”。在美国海军情报办公室看来,中国“从未公布过它划在整个南海周围的‘九段线’的坐标,这条‘九段线’危险地靠近邻国的海岸,所有这些国家都与中国有主权争端。”中国没有“宣布在这个地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面对这样的指责,中国非但不应因之而减缓同世界各国之间的合作,反而可以考虑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来应对此类不同声音,通过向外界展现足够的诚意,以及本国坚定的发展决心,促使国际社会真正地接受这一现实。进一步地加大我国在对外战略问题上的“透明化”,更加坦率地向国际社会表达出自己的意愿与设想,有利于减少外界不必要的猜疑,促成谅解的达成。对外安全合作则是可供借助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外界不必要的恐惧,使之能够客观地认识中国海权发展的和平意义,因为追求海权的首要目的虽然是确保国家的安全,但有力促进自身经济与社会发展才是其根本性目标。

根据中国国防部所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海军近年来在不断地加强对外合作的力度,与包括俄罗斯以及巴基斯坦在内的友好国家展开了较为全面的海上安全合作,进行了诸如“海上联合-2014(Морское взаимодействие -2014)、“海上联合-2021(Морское взаимодействие – 2021)以及“海洋卫士-2020( China-Pakistan Sea Guardians 2020) 、“和平2021(Peace-21)等多场海上联合军演。中国与越南之间尽管存在南海岛礁主权归属争议的问题,但双方也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寻求达成谅解,两军在2021年时还举行了“和平救援-2021(Peace Rescue-2021)演习,这是中越两军历史上首次开展卫勤实兵演习,也是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国海军卫勤力量首次成建制赴境外开展联合演习。广泛的海上对外安全合作,有利于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让更多国家对中国谋求和平发展的战略以及愿望有更多的了解,同时也有利于通过这种方式向外方更好地展示中国海军的客观物质力量与作战人员的优秀技术水平,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态势。

三、对外经济合作有助于中国海权目标的实现

海权虽然建立在以海军为基础的强力部门的客观实力之上,但从来都不只是单纯的军事力量,而是众多涉海因素的叠加。深度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既是中国海权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对其予以促进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海权曾经完全是政治性的,但在全球化发展到极高水平的今天,其经济性目的往往更加明显,因为“全球性大国”存在的原因与意义都与全球化生产相关联。我们有理由认为,中国通过自身的海权能力建设,有效维护全球海洋秩序,从而更好地保障国际生产与贸易体系的顺畅发展,能够同时促进本国与世界的发展。

对外经济合作有利于强化中国与合作对象国家及地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增强合作意愿并降低合作成本,有助于产生更多的海上合作利益。全世界多数国家都对海上运输有着较强的依赖,但无力对之形成明显影响,处于“被迫”无奈地享受这些公共服务的状态之下。尽管“享受”服务的国家无需直接承担成本,但利益攸关与力不从心之间的矛盾,使得它们既希望能够在海洋事务,尤其是在海洋资源分配、海底能源开采以及海上航行等问题上获得更多发言权的同时,也希望能有一个公正而有力的公共服务供给者提供这些服务。中国通过提供更多的涉海公共服务,适当让渡部分相关权益给涉海事务较多的中小国家,有助于更好树立自身国际形象,也更有利于全球海洋问题的合作治理。和平且较为安全的国际大环境,会为中国海权提供更多的发展时间和空间,是我们应该努力去争取的核心目标。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海权发展的战略目标、基本限度和路径》,原刊于《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年第3

作者:李冠群,南京师范大学东亚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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