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梅等:建设海洋强国的实践路径

发布时间:2024-08-28

新时代,“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海洋强国所面临的困难挑战。因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就必须立足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针对“四大赤字”在全球海洋问题中的具体表现,将马克思海洋强国兴衰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探索建设海洋强国的实践路径。

一、坚持对话协商,建设海洋和平强国

21世纪以来,随着海洋科技的不断进步,国家之间由于海洋利益而产生的争端也越来越多。“目前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的海洋边界没有划定。特别是中国与邻国间存在着海洋国土争议并且海洋国土权益受到严重的侵犯。”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海洋霸权主义干涉下,中日钓鱼岛争端、中菲黄岩岛冲突等海洋冲突不断加剧。要实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克服和平赤字,我们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海洋国土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面对一系列海洋争端,我国要坚决维护国家海洋利益。一方面要重视国家海洋安全,进一步加强海军国防建设,贯彻落实近海防御、远海防卫的海军战略,加快推进近海防御型向远海防卫型战略的转变,在大力发展海军工业的基础上加大对发展海军武器装备的投入,把人民海军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海军,为维护我国海洋国土权益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安全保障,保护国家远洋利益。另一方面要讲求以和为贵,坚持对话协商,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海洋争端,致力于建设海洋和平强国。

二、共建“一带一路”平台,建设海洋经济强国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展开,海洋科技不断进步,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利用能力随之提高。由于2008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乏力问题始终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世界各国逐渐加强对海洋利益的重视,并发生了一系列海洋利益冲突,世界面临着海洋发展赤字。面对这一难题,我们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市场,平衡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发展,贯彻落实沿海经济带动内地经济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同时,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为克服海洋发展赤字,还应积极促进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相协调,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实现积极扬弃,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平台,实现世界各国相互协调,沿海与内陆相协调,有计划、有节制地利用海洋资源,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国。

三、强化海洋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海洋安全强国

新时代,世界海洋安全面临着海盗、海洋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单边主义在一些国家中再次盛行。由于海洋的流动性与跨国性,海洋安全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世界性问题,单边主义与地区主义都无益于解决世界海洋安全问题。面对海洋安全赤字,我们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一方面,要建设海洋安全强国,我国不仅需要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加强海军常态化多样化运用,提高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在近海与远洋为我国航运营造良好的海外安全环境,为维护我国公海海洋利益提供安全保障,还应制定并完善海洋安全法律体系,为建设海洋安全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另一方面,海平面上升与海洋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引发了一系列海洋安全危机,我国不仅要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强化海洋生态安全治理,同时也要加强国际海洋绿色技术交流,维护海洋绿色生态,避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此外,面对气候变化,应以大北极国家网络框架为基础,构建北极安全治理理事会,制定并完善相关国际海洋安全法,打造北冰洋安全保障体系,维护我国在北冰洋地区的航运安全,共同破解各项重大安全难题,建设海洋安全强国。

四、创新海洋话语体系,建设海洋治理强国

随着生产力和世界普遍交往的发展,现有的全球海洋话语体系与全球海洋秩序不能有效破解全球海洋治理赤字。对此,我们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将马克思海洋强国兴衰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积极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海洋文化,为建设海洋强国创新海洋话语体系打牢话语基础。新时代,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筑牢网络空间海洋意识形态防线,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且善于和歪理邪说相斗争;要创新斗争方式,积极打造全球性多语种新闻网络平台,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海洋形象,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海洋文化,为建设海洋治理强国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在此基础上,不仅要完善国内海洋法律体系,还要大力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仅要加强海洋学术与科技、人才等方面的国际化交流,还要与世界各国通力合作,共同协商全球海洋治理的具体方案,不断完善国际海洋法,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建设海洋治理强国。


文章来源:节选自《建设海洋强国的理论依据与实现路径》,原刊于《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4年第1

作者:滕明翰,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硕士;李冬梅,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教授


版权所有©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2006-2017 电话:0532-8203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