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伙伴关系构建的实践进路

发布时间:2024-11-11

中国推动构建蓝色伙伴关系既要符合国内海洋发展与伙伴关系外交战略的要求,又要紧抓国际机遇,应对国际挑战,借鉴国际经验,既要“顶天”又要“立地”。当前,应夯实实力基础,做好人才、资金、机制等的保障,加强总体布局与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运转体系,提升统筹协调效率,强化内外互动,加强平台整合。

一、加强供给“中国方案”的实力储备

释放中国海洋强国建设中积累的发展成果与丰富经验。“中国方案”要获得国际社会青睐,要平衡国际需求与自身优势,供给国际海洋治理亟需且优质于其他海洋大国的理念、制度与做法。中国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最佳做法,贡献“中国方案”的能力与意愿日益提高。未来,中国应着力将国内实践进行概念化创造和组织化推广,使源于中国的解决方案真正转化为国际共有知识与国际公共产品,为伙伴国解决国内海洋开发与保护中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借鉴,为解决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一系列国际问题提供新思路与新举措。

着力培养与输送国际海洋治理专业人才。海洋的复杂性要求开展海洋合作必须具备既懂海洋又懂外交的复合型人才。构建蓝色伙伴关系中国理念的传达、中国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国实践的推广与项目的落地均需要掌握科学知识的人才队伍。应重点培养能够在国际海洋多边机构中担任较高职务的高级人才,能够直接参与协调和处理相关国际海洋事务的管理人才,能够在重大国际海洋项目中起引领或骨干作用的专家型人才以及精通国际海洋法与国际惯例的海洋法律人才。为此,可建立健全我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储备、输送机制,全面增强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规则制定能力、议题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

强化外交软实力,加强对蓝色伙伴关系的跟踪评估与过程管理能力。蓝色伙伴关系的构建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要使其行稳致远,必须充实外交政策工具箱,以实际效果为导向,依据形势与需求变化,采取灵活多样的外交工具和手段,加强与伙伴间的利益协调与信任管理。

二、优化蓝色伙伴关系总体布局

出台蓝色伙伴关系战略框架,在目标任务上进行战略设计。基于中国海洋发展需要、中国在伙伴关系上的外交投入、当前国际海洋领域伙伴关系的竞争格局,明确伙伴关系构建的阶段性目标与各层级任务,把握好节奏和火候,避免盲目投入和扩大伙伴关系范围,造成战略拖累和透支。

系统进行蓝色伙伴关系的空间布局,短期要有侧重方向。一是持续夯实已经签署的蓝色伙伴关系,使蓝色伙伴真正分享到发展与合作的红利,起到样板作用。二是优先周边,将东盟作为重点推进方向,提升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含金量。对接《东盟蓝色经济宣言》,尤其要加大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蓝色经济领域的合作潜力,在海洋生态、海洋垃圾治理等领域适度增加对东盟国家“小而美”项目的援助。三是突破与太平洋岛国的蓝色伙伴关系。因地制宜、精准对接,深入了解南太平洋岛国的海洋发展实际情况及真实诉求,根据南太平洋岛国不同的国情,本着尊重本国意愿、符合双方利益的基本原则,将中国的对接方案本土化。助推南太平洋岛国渔业产业复苏,助力南太平洋岛国蓝色经济建设可考虑制订“太平洋地区气候援助计划”,支持太平洋岛国对太阳能、生物质能、海上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利用,在技术援助、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联系,为太平洋岛国设立“气候变化适应特别基金”。

在合作内容上要有抓手,将促进蓝色增长作为主推方向。外部环境的长期性变化已成为中国未来发展和国际合作的给定约束条件,开展具有低敏感性和全球共识性的蓝色经济合作能够为破解中国外交困局提供新的动力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要充分释放蓝色经济合作潜力,更好地融入全球海洋领域的价值链分工体系中,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投资、产品开拓市场,也为实现“中国技术”“中国标准”寻找契机

三、完善蓝色伙伴关系运行机制

借鉴国际实践经验,搭建“上下结合、双轨推进、多元参与”的蓝色伙伴关系运行体系可以政府推动为主,鼓励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城市间、科研机构间加强国际海洋合作交流。同时,可依托蓝色伙伴关系网络整合资源,吸纳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银行、私营企业等更广泛的伙伴,在科学知识、舆论宣传、资金支持等方面壮大力量设立成员、秘书处、专家组和咨询网络等,打造品牌化国际论坛,积极召集国际专家团队发布权威性科学报告,推动平台对话与知识共享,供给知识类海洋公共产品,提升国际认同感与影响力。一是系统开展蓝色伙伴关系的国际宣传推广做好关于中国海洋强国建设成就、中国海洋治理最佳实践、蓝色伙伴关系发展、伙伴间互动最佳成果等的叙事储备,整合外宣平台,进行常态化对外宣传充分借助联合国框架和地区多边政治舞台,提出中国蓝色伙伴关系发展理念与行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国际认可二是着力打造推动构建蓝色伙伴关系的排头兵积极扶持以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为核心的非政府组织,将若干非政府组织打造为与国际海洋领域伙伴关系对接协调的节点;依托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设计开发一系列“蓝色”项目,吸引国际社会参与三是建立面向全球的专门性蓝色基金在蓝色伙伴关系网络框架下,设立面向全球的开放性蓝色伙伴关系专门基金政府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吸纳个人、企业、组织等多利益攸关方的捐赠,拓展资金来源

四、强化与国际海洋治理平台的对接协作

积极拓展与国际海洋领域现有伙伴关系的联系协作。选派相关科研、管理人员深入参与到相关机制平台之中,同时积极扶持企业、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别国牵头搭建的伙伴关系平台,以了解伙伴、发出声音、同频对话、争取支持。

牵头“蓝色”相关标准的科学研究,发起“蓝色”相关标准的讨论,在基于科学论证与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由中国主导提出“蓝色”相关标准,并广泛宣传推广为国际标准。在海洋塑料公约、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BBNJ)协定、《渔业补贴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框架下,同伙伴国进行科学标准、技术能力、资金支持等“下沉式”合作,为我国在国际海洋治理领域强化规则制定权奠定基础。

尝试整合现有国际海洋领域伙伴关系。依托厦门国际海洋周等中国主场海洋外交平台或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涉海多边舞台,举办蓝色伙伴关系相关论坛,邀请国际海洋领域伙伴参与对话,力争与相关方共同发布关于《蓝色伙伴关系原则》的共识宣言,并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国际共识,吸纳现有机制平台加入由我国发起的蓝色伙伴关系。

“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框架下,通过积极参与计划、项目、活动以及捐助行动,推动蓝色伙伴关系项目与计划的落地;牵头申请“海洋科学十年”科学研究行动计划,利用更多科技创新推动全球海洋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开发开放的数据平台和服务项目,为“海洋十年”框架下的数据共享贡献中国力量;发起和实施“小而美”的合作项目,为沿海国家,特别是最易受海洋相关诸多挑战影响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海洋综合管理工具、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增加对海洋科学知识、海洋技术、海洋科学观测预报等基础设施的投资,提升海洋科学能力。

文章来源:节选自《蓝色伙伴关系的建构逻辑与实践进路》,原刊于《理论与现代化》2024-9-25

作者:刘瑞,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研究员;何广顺,系自然资源部总工程师


版权所有©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2006-2017 电话:0532-8203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