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我国沿海丰富的海洋遗产资源,海洋遗产的保护政策机制尚不完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海洋遗产的调查、保护、监测和活化利用对所处海洋空间及生态条件十分敏感,依赖于严格的管制与保护措施。此外,我国亟需加大海洋遗产保护力度,不断探讨和优化其管理与保护实践,并以此为契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基于海洋遗产保护机制框架,从海洋空间规划-用海-监测-监管全流程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海洋空间管理过程中海洋遗产保护管理实践路径。
一、将海洋遗产保护纳入海洋空间规划管理范畴
我国传统的海洋功能区划和新国土空间分区体系未将海洋遗产包含在内,绝大多数海洋遗产缺乏空间管控措施。逐步将海洋遗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十分有必要,为了确保海洋遗产在保护中严格合法合规以及边界精准清晰,这就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体现海洋文化及自然遗产范围、水下文物保护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依存空间等要素,按照海洋遗产基础数据库或名录,将海洋遗产分类纳入分区方案及用途管制要求。将新认定水下文物、新发现重要遗址纳入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建立“清单式”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以调整海洋功能区、标记空间边界、更新登记表管控要求等方式。对拟申遗有关空间,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方式做好空间预留及控制。
二、建立海洋遗产调查监测管理体系
借助海洋空间规划资源要素调查、海洋空间规划智慧监测、海洋空间规划双评价等力量,建立海洋遗产调查监测管理体系。将开展海洋遗产调查监测作为海洋空间规划调查监测的重要要素,利用海洋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环节,联合文物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调查监测体系,逐步形成以“国家主导、地方支持、各项目部门协调配合”的海洋遗产调查与管理体系,逐步查清我国海洋遗产本底。
对于海洋世界文化遗产,要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上下联动”的海洋文化遗产普查制度,形成海洋文化遗产数据库。
对于水下文化遗产,推动遗产发掘是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第一步,可以依托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水下文化遗产所处的生态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海洋前沿技术,在智能感知网络部署、数据实时传输与处理、模拟与可视化呈现等方面,为海洋遗产的探测、保护和管理提供支持,逐步摸清水下文化遗产保存现状、规模、依存区域,形成水下文化遗产资源总目录。
三、将海洋遗产纳入海洋保护区综合管理
考虑到水下文化遗产往往与典型生态系统伴生,形成“文物+生态”双重保护要素,需要利用基于生态系统的空间规划方法,开展水下文化遗产生态重要性评价,确定保护要素和保护方式,合理划定“生态+文物”海洋保护区,制定保护措施。同时,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将重要的自然遗产实施长期保护,能够守护自然生态、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自然保护地体系确定了分类分级保护的管理方式,可将海洋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划入国家公园,明确保护目标;其他海洋自然遗产或海洋自然遗产中可开发利用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海洋公园),明确海洋自然遗产保护的责任主体,建立在保护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的管理模式,以试点为基础加强海洋自然遗产保护区建设。推进海洋保护地由“全面整合”转为“合理拓展”,将更多特色鲜明、价值突出的海洋资源纳入保护地,以此吸纳和展示更多体现中国特色的潜在海洋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不仅为海洋自然遗产提供了空间保障,海洋自然遗产也可以成为海洋保护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者相辅相成,依托自然保护地打造差异化的海洋自然遗产片区,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旅游产业链,促进更多海洋自然遗产进入公众视野,在不破坏自然环境前提下推动自然遗产可持续利用。
四、建立水下文化遗产用海管理制度规范
当前,我国已出台的临时用海等政策适用于水下文物用海管理,基本可以满足水下考古作业的需要。然而,按照水下考古工作规律,沉船考古发掘往往需要多年跨周期间歇性作业,目前仅在作业期以办理临时用海等程序保障用海及作业安全,作业间歇期管理仍缺乏设计和考虑。
同时,部分水下文物位于工矿通信用海区、渔业用海区、交通运输用海区等海洋功能区,水下文物同各用海行业存在明显的空间重叠交叉,面临着较高的破坏或灭失风险,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纳入海洋空间规划后,需要在海洋空间规划符合性审查阶段对考古作业符合性进行审查,避免其他用海活动冲突。因此,为进一步减少用海矛盾、开展水下文物周边用海管理,我国可从以下方面完善。第一,研究建立适应正在发掘水下文物的登记备案制度,以“临时用海+登记备案”制度强化水下文物“全时空”要素保障,对正在发掘水下文物所处空间及一定控制范围内的用海活动进行严格控制。第二,相关法律虽赋予文物主管部门对水下文物保护的监督执法权,但限于实际能力,履行职责存在很大难度,依托已有能力及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是尽快填补这一空白的可行有效途径。第三,应用“人工智能+GIS”“人工智能+遥感检测”等现代数字技术,精准识别监测水下文化遗产依存空间,实时开展用海活动监管,助力海洋综合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与高效化。
海洋遗产作为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汇集了我国海洋自然特征最显著、海洋文化特征最典型的部分,因其依存于海洋空间,需要在海洋空间全链条管理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面对海洋遗产家底情况尚未摸清、缺乏系统的空间管理措施、用海活动矛盾突出、对申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本文借鉴国际上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管理机制,构建了我国海洋遗产保护利用机制框架,包括监测、价值认定、保护监测、活化利用、国际合作、能力建设等六大环节,聚焦海洋空间全流程管理,从海洋空间全流程管理与各环节交点出发,提出加强海洋遗产保护利用的海洋空间管理实践路径,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着重考虑海洋遗产、将海洋自然遗产纳入海洋保护区管理、在海洋调查监测中注重海洋遗产要素、加强水下文化遗产的用海管理等内容,为海洋空间管理实践中加强海洋遗产保护利用奠定基础。海洋遗产的空间管理是系统性工作,在发展新时代中国海洋文化的指引下,海洋遗产空间管理研究需要在当前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法律法规、监测评估和活化利用相关研究,加强海洋遗产的掌握、保护、利用能力,不断研究挖掘中华传统海洋文化。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海洋遗产特征、保护机制与空间管理路径》,原刊于《海洋经济》2025-04-23
作者:顾小艺、夏颖颖、安太天,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白蕾,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副研究员;李国权,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工程师;王志鹏,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