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海外利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5-10-13

2013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海外利益急剧扩张。由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差异巨大,中国在这些国家的海外利益面临严峻的安全挑战。维护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海外利益安全是落实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中国海外利益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范畴,维护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海外利益安全也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必然要求。

结合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海外利益面临的风险挑战,并借鉴国际海外利益保护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构建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海外利益保护的顶层设计

一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始终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对待广大发展中国家,中国应义字当头,不掺杂私利,尽最大能力帮助共建国家实现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将中国人民和共建国家人民的命运连接在一起,构建中国与共建国家的命运共同体。

二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坚持互利合作的原则。一方面可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拉论坛等多种平台构建互利合作的认知思维,推动共建国家形成共同合作应对地区安全威胁的共识。另一方面可通过多双边安全合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中国“一带一路”具体项目建设的安全,对接共建国家的发展战略,加强经济合作,夯实互利合作基础。

完善海外利益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五位一体”的立体式保护机制。中国在海外的利益保护涉及外交、军事、商务、安全等多个部门,应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联动,建立海外利益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企业和公民个人“五位一体”的联动网络,形成立体式保护机制。

二是发挥外交保护的重要作用。当中国海外利益遭遇严重威胁时,中国应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定,加强同所在国进行外交交涉与协调,寻求相应的赔偿和获得其保护,减少因共建国家政府不当或不法行为对中国企业和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是积极发挥领事保护的作用。领事机关是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主要政府机构,应增加“一带一路”重点共建国家领事馆和领事人员的数量,领事官员应加强同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与合作,提升中国海外利益的保护能力。

加强海外利益执法保护

一是加强对国际公域的中国海外利益的执法保护。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部分公海地区,海盗猖獗,随着巴以冲突的外溢,红海海域风险极高,严重影响了中国海上贸易通道的安全,中国应继续执行沿线的护航任务,对中国商船进行保护。

二是探索对他国境内的中国海外利益进行执法保护的措施。中国在他国境内对本国海外利益进行执法保护,并不是对他国主权的侵犯,而是在征得所在国同意或是他国请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以国际合作执法为表现形式,以警察执法为主要手段。

加强对共建国家的安全形势研判,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探索建立海外利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要加强对共建国家的安全形势研判,逐步形成海外利益安全风险排查、监测、评估、预警全体系常态化,实时掌握大国博弈、政局动荡、政策变动、经济金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等方面风险,不断提升海外利益安全的风险发现和防范处置能力。

二是加强对企业、机构和人员的海外安全培训。开展广泛深入宣传,提升在外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走出去”企业、人员的海外安全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海外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合规管理,形成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全面加强中资企业境外依法合规经营。健全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企业境外投资全链条监管,建立涉外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制度,严格履行境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重点领域廉洁合规建设,严格考核与责任追究。积极构建涉外法务公职律师、使领馆法务参赞、涉外法务援助机制、外国法查明和协助机制,为中资企业合规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保障。

二是“走出去”企业要积极实施本土化战略。“走出去”企业要积极融入东道国,淡化企业母国色彩,加强同上下游企业、社区、消费者的关系,形成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从而降低在当地经营的风险。

加强境外舆论塑造

一是提高舆情响应速度,增强舆论斗争技巧。应加强舆情监测,迅速响应西方发起的负面舆情,通过采访当事人、走访事发地等方式,用事实阻断谣言传播链。同时,提高预判能力,针对西方重点攻击中国的话题,在热点发生前提前介入,引导舆论,争取让真相走在谣言前。

二是讲好“一带一路”故事,丰富作品类型和视角层次。在策划对外传播项目中,尤其是要选好“一带一路”优秀故事,特别是惠及民生范围较广,具有全球性参考意义的共建经验和共建模式。另外,除传统的文字报道和广播电视报道外,国际传播作品还应积极适应当前信息传播方式和人们信息需求的变化,采用漫画、动画、短视频、纪录片等视觉冲击力强的作品类型。

作者黄满盈,系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王中慧,系首都师范大学硕士;郑艺君,系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来源:节选自《共建“一带一路”与海外利益保护:风险洞察及对策构建》,原刊于《国际贸易》202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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