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宏观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6-03-06

中国与东盟关系虽然面临很多挑战,但经过多年的细心经营,双方的关系逐步走向深化,这对中国周边安全是一个重要保障。在国际局势紧张的当下,提升区域安全与维护经济利益深度捆绑,域内各国也就此重要议题达成一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洋十年”倡导的背景之下,构建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不仅关系到区域各国的共同利益与安全,更是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海洋领域的利益融合与制度构建,中国与东盟国家将共同维护区域海洋和平稳定,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为区域繁荣稳定作出更大贡献。依据困境和挑战,共建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路径优化需把握当前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宏观层面,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合作框架建构:中国与东盟层面的合作,把握地区海洋秩序的建构方向,构建开放包容的区域和平稳定架构。

一、助力东盟强化中心地位,解构二元格局

南海乱局的主要原因在于域外国家的强行介入,将南海的整体利益撕裂,服务其单极霸权的秩序目标。美国对南海问题由有限介入转为积极介入,未来亚太方向的压力将会逐步增加,如果等待美国将其在其他地区的力量成功收回,南海的问题将更难解决。利用现在重要的机遇期积极布局南海,为未来最终解决南海问题准备基础和条件。“‘东盟方式是理解东盟一体化的钥匙”,区域自主是成立东盟的初衷,因此东盟一直致力于成为区域合作的中心,中国对此愿意提供助力,也符合中国的利益,但美国想主导该区域,中国与东盟携手共进同美国博弈,才能实现目标,破解困局。中国与东盟作为域内国家,地区的安全、发展和稳定是双方共同的利益诉求,中国愿意助力东盟成为区域合作的中心,解构当前的二元格局

国际局势对中国-东盟地区的发展和稳定造成严重的外部威胁,区域未来的发展和安全最终还是需要地区自身力量的成长与壮大,中国与东盟携手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提升地区实力和地位的重要方式。海洋是东盟提升实力的重要支撑,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对域内成员国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如何在未来的发展中打造海洋优势,繁荣蓝色经济,是东盟实现区域自主的关键。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是提升区域实力的重要举措,中国能够提供多方面的支撑推进蓝色经济的快速发展,东盟应该抓住机遇,强大自身,携手应对域外势力对中国-东盟区域安全的战略威胁。

二、中国成为区域海洋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实现对南海的共赢式利用开发

当前南海现有的海洋公共产品存在机制上的重复、交叉和混乱的状态,显著呈现出制度重叠与功能碎片化特征。以美国主导的印太战略机制和东盟中心的多边合作平台为例,其制度设计本质上遵循现实主义博弈逻辑,缺乏基于区域发展整体性的制度供给规划,导致集体行动困境和制度效能耗散。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通过规则互嵌方式构建起包含安全互信、发展协同、责任共担等多维度的复合型治理体系。海洋命运共同体包括五个相互支撑的子系统:基于发展经济学理论的海洋发展共同体;遵循合作安全观的海洋安全共同体;依循区域经济一体化规律的海洋经济共同体;体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海洋责任共同体;根植于海洋文明的海洋文化共同体。这种多层次制度架构有效克服了传统机制的单维性缺陷,形成制度互补效应。这一制度化框架的建立标志着区域海洋治理从机制竞争制度协同的范式转换,为深化蓝色伙伴关系提供了具有制度韧性的高阶合作平台。

中国作为区域大国,提供区域海洋公共产品责无旁贷,南海也确实存在海洋公共产品缺失问题。国际海洋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其供给不足将导致区域治理陷入集体行动困境。当前南海地区存在安全保障类(如航道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类(如海洋污染治理)、知识技术类(如海洋科研与测绘)、应急响应类(如海啸预警系统)等多维海洋公共产品供给缺口。这些公共产品的供给面临着双重约束,一方面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特征,需要持续的资本投入(如海上搜救体系建设)和专业技术支撑(如气候变化应对);另一方面存在显著的供给成本外部性,对东盟中小国家构成沉重的财政和技术负担。

东盟是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的起始地区,中国对南海区域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会进一步惠及中国与东盟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的不断拓展。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南海行为准则”(COC)、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澜湄合作、海运护航、渔业生态保护和海上救援等是中国为南海提供的海洋公共产品,有利于东盟国家增强对中国的信任与信心,共同提升中国-东盟区域的国际地位与影响力。

三、重塑共治共享的周边海洋新秩序

周边是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南海是中国周边问题的重中之重,在国际格局处于风云突变的当下,打造周边安全尤为重要。在逆全球化盛行,区域主义重新崛起的态势之下,南海区域如何应对外部挑战建立自身的新秩序,也进入了抉择的关键机遇期。中国必须抓住机遇,携手东盟,共同开创符合区域各国利益需求的海洋新秩序。在当代国际体系转型的关键节点,南海区域治理面临双重结构性挑战:一是体系压力维度,全球化浪潮下的秩序重组与权力再分配,正在改变区域多元力量的对比格局,各国在海洋权益主张上的立场更趋强硬,正在削弱区域合作的政治意愿;二是区域响应维度,新区域主义勃兴带来的区域层面的制度创新为破解治理困境提供了新的机遇。体系压力既制约着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也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必要的外部动力;区域响应既受到体系结构的约束,也可能通过制度实践反过来影响体系演变的方向。这一历史性转折要求中国-东盟通过规则互嵌-利益耦合的双轨机制,推进3个层面底层建构。第一,在安全性层面打造基于共同安全的制度性保障;第二,在发展性层面形成适应区域特质的新型治理范式;第三,在战略性层面培育抵御体系压力的秩序韧性。具体的实现路径有3条:一是以东盟中心性为制度基础;二是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理念指引;三是以蓝色经济发展为利益纽带。最终实现从安全困境发展共同体的范式跃迁。

重塑周边海洋秩序就需要树立新型的海洋生态文明观。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要超越传统海洋文明观,树立生态文明海洋观。《蓝色伙伴关系原则》强调的创新科学引领、坚持开放包容、开展共同行动、共享发展成果”,契合中国-东盟海洋领域的合作理念。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海洋新秩序符合域内各国的共同利益,东盟成为区域合作的中心,中国以提供区域海洋公共产品实现对南海的共赢式利用开发,重塑周边海洋新秩序。海洋新秩序的塑造是一个立体综合的架构:首先是理念层面的重塑,海洋命运共同体意识、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海洋治理新理念,抛弃冷战思维,互利合作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其次是机制层面的重塑,共商共建的合作新机制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优势,主体地位平等,相互尊重,自主决定区域发展大事;最后是秩序层面的重塑,东盟领导下的共治共享的海洋新秩序,新型海洋秩序的建构就是要得到域内国家的尊重和认可,共治共享才能得到遵守和维护。


来源:节选自《规则互嵌与利益耦合:中国-东盟“海洋命运共同体”建构路径研究》,原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5期。

作者:魏永艳,系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黄凤志,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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