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建立和运转,是二战后最重要的历史现象之一。联合国不像国际联盟的脆弱和短命,即将迎来自己80岁的生日,且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可圈可点。不可否认,世界上有相当比例的人也表示了对联合国的失望、责难甚至咒骂,尤其在当前俄乌冲突、中东战火等地区冲突交织的背景下,其局限性再次暴露无遗。评价联合国,为什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观点?除了立场、方法与角色不同外,关照联合国的透镜是长时段,还是中时段、短时段至关重要。法国年鉴学派认为,革命、战争、地震等现象,是用政治时间观察到的短时段现象;人口的增长、物价的升降、生产的增减,是用社会时间观察到的中时段现象;而地理、气候、生态、思想传统是用自然时间观察到的长时段现象。作为国际组织的联合国,代表了多边主义的思想传统,无疑是一种长时段现象,用文化的视角来分析它的过去与未来,或许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一样的联合国。联合国是人类事务的万花筒,由于其制度体系的复杂性、动态性和衍生性,任何一个学者都难以道尽它的始终和原委。80年的风雨,联合国积淀了人类在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方面的丰富遗产,如何更好地吸取经验与教训,使我们的后人过上体面的生活,才是我们的努力方向。联合国既不是万家生佛,也不是与邪恶为伍。它在权利政治与权力政治的张力中缓慢前行,为人类的命运探索出一条希望之路。
一、联合国有强大的生命力——体系、秩序与准则
联合国本质上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答案,反映了人们不同的世界观。有人认为联合国是类似世界政府的一个力量实体,它高于主权国家,应该能解决人类的各种难题;一旦不能胜任这种角色时,它就要承担各种指责,极端的甚至主张立即解散。有的人认为联合国是大国的工具,是只服务于大国的傀儡,它没有自己的意志。还有人认为联合国就是纽约38层大楼,是一个文山会海的地方,不起任何作用。
这些说法,有某种道理但都失之偏颇。任何对联合国的过度简化都会误导人们的认识。有人形象地说,实际上有三个联合国,“第一联合国”(联合国各成员国)、“第二联合国”(联合国秘书处)和“第三联合国”(更广泛的公共和私营部门)。但是什么因素把这三个联合国贯通到一起的?习近平对此有一个精到的描述,即当今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体系、秩序与准则自然是浑然一体密不可分。阎学通认为,国际体系的构成要素是行为体、国际格局和国际规范;国际秩序的构成要素是制度安排、主导价值观和国际规范;国际格局的构成要素是大国实力结构和大国战略关系。
1. 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当前是一个什么样的国际体系?从行为体的角度看,世界上约有200个主权国家,7万多个国际组织,8万多家跨国公司,约80亿人口。这些行为体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互动的游戏规则是什么呢?应该说既有民间的互动,也有国家集团之间的互动,但最大规模、最具有合法性的互动还是来自于联合国的平台。也就是说,联合国占据着国际体系的核心,如果破坏了这个核心,或某些大国力图自己扮演或者主导某个集团来扮演这个核心,那将失去合法性,也注定成为不了国际体系的核心。而联合国能成为国际体系的核心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人类付出的巨大牺牲成为其合法性的最初来源。
2. 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息息相关,由众多行为体构成的国际社会,也并不是没有秩序,人类没有世界政府却没有处于完全的混乱状态。这种秩序的来源是什么?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的国内法吗?是G7、北约甚或“民主峰会”吗?显然不是,真正的多边主义才是国际秩序的基石,其具体体现就是以联合国宪章为代表的人类全面的国际法遗产体系。国际造法、国际立法、国际执法、国际释法构成了国际法治的不同环节。联合国是历史上国际法组织的继承者,是国际法信息的集散地;联合国系统里世界顶级国际法人才云集,代表了国际法文化的多元主义;联合国多重司法机构交集,互为补充,成为理想的法治平台。联大、安理会、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及专门庭等40多个实体从事法治活动,构成了类似国内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法律秩序。当然除了国际法治外,维护国际秩序的其他模式和手段还有很多,比如均势、外交、战争等,当代大国的政治合作至关重要。很多情况下,诉诸仲裁等司法手段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当事国争端。强调以国际法为基础,并不是否认其他手段的重要性。
3. 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有很多。经过历史的选择,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些演变成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而《联合国宪章》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集大成者。奥地利国际法学家阿–菲德罗斯(Alfred Verdross)认为,根据最近的分析,《联合国宪章》作为国际法领域的最高权威,依赖的不是法律规则,而是道义的力量,尤其是所有大国的诚信,它们认可宪章,扮演着和平的托管者和卫士。这证明了《联合国宪章》不是一个封闭的司法条款体系,而是建立在道义基础上的主要规则。这些规则不同于某些国家标榜的基于西方规则的国际秩序,而指的是《联合国宪章》的四大宗旨和七大原则。
二、跨学科视野下的联合国研究
联合国研究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联合国学呼之欲出。据青年学者孟文婷前些年的研究发现,新中国时期国内真正以联合国为研究主体的第一篇论文也许是张梦白发表在《江苏师范学院学报》上的《修改联合国宪章是第三世界反霸斗争的需要》;中国最早的联合国研究专著也许为1982年赵理海所著的《联合国宪章的修改问题》;1992年在北京语言大学举行的“联合国与世界秩序研讨会”尚属国内较早举办关于联合国研究的会议。研究的进步,跟大国外交的需要密不可分。中国高举多边主义的旗帜,积极维护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体系。2015年、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球治理议题举行两次集体学习;中国人在国际组织中出任“一把手”的越来越多;中国在缴纳联合国日常会费和维和经费的排名均升至第二位;中国人在联合国系统工作的分配名额也逐渐增加。这些新进展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内学界对联合国的研究。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高校中设立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的有40多所,设立国际组织研究机构的近40所。可以说,中国高校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国际组织学术研究的春天已经到来。
张贵洪在国内首倡从学科的角度建立联合国学。他认为联合国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包括联合国的历史、现实、问题和联合国外交,研究内容包括回顾和总结联合国在75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深入探讨联合国在世界和平、发展和人权事业中如何坚守多边主义,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中维护其基础性地位,在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发挥稳定性作用;综合研究联合国对传统问题的处理,及其对大量新兴问题的应对。从联合国研究到联合国学,是加强我国联合国外交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国际问题研究形成新增长点的重要契机。受国家安全学、国别区域学交叉学科设置的影响,呼吁国际关系研究设为一级学科的声音开始出现。实际上对联合国的研究,早已进入到了很多学科领域,比如政治学、世界历史、国际法、社会学、经济学。在政治学领域,联合国研究属于国际政治下面的国际组织研究的一部分。而随着交叉学科的设置,对联合国研究的学科融合有可能真正出现。在教育部颁布的《区域国别学学科简介及基本要求》中,对其学科范围之六——全球与区域治理是这样描述的,“聚焦全球可能导致现在和未来人类困境的重大宏观性问题,关注区域范围内的治理与国家关系,借助跨学科研究方法,依托动态分析、数据模型等创新手段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如何在区域国别学中,开展联合国学的多学科研究一个值得关注的学术问题。
三、联合国的永恒魅力——文化使人们的生活绚丽多彩
研究联合国,可以从权力、制度和文化等不同角度进行关照,而文化的角度无疑意义深远,魅力无穷,这是因为人类之间的互动始于文化、终于文化,文化是研究联合国的长周期,国际体系、国际秩序和国际关系准则说到底都属于文化的范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法中说,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须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这凸显了人类观念的重要性。联合国是主权国家互动的最佳场所,各国带着不同的文化与文明烙印,就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进行交流和论争,这个过程本身就是联合国的本质属性。《联合国宪章》是主权国家间妥协的产物,里面包括了价值观、外交语言、国际伦理与规范、国际公务员标准、国际治理甚至全球治理的理想。对话总比相互制裁、兵戎相见好得多。因此,把联合国看作一种大家互动的文化过程、文化现象,会给我们带来一种新的世界观,对人类明天的判断也多了一丝乐观,因为联合国文化以及国家文化都是可以建构和变化的,这直接关涉彼此关系的审视和定位。
2023年,习近平提出全球文明倡议,旨在为“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提供中国方案。全球文明倡议提出四个倡导,即“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共同倡导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倡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共同倡导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在当下大国对抗加剧、战略互疑渐深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从文化视角下关照联合国,我们对联合国的未来会更加乐观,因为人类不可能再回到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国际社会虽然没有世界政府,但是秩序与规则方面的治理从未歇息。
文章来源:节选自《联合国的历史经验与未来的挑战和机遇》,原刊于《国际观察》2025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李聆群,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