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才圣等:中国应对马六甲海峡海盗问题的举措

发布时间:2026-10-16

维护中国海上通道安全,既是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建设的关键议题,也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持续稳定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保障,深刻影响亚太乃至印太区域的整体安全与稳定格局。“实现海上安全是我国实现和平崛起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威胁主要来自海上。”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问题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相互关联和转化的趋势愈发明显,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独立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凸显了国际合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面对海盗活动对马六甲海峡的安全所构成的严峻挑战,中国可以通过以下多种策略加以应对和防范。

一、构建多元化的海陆互补通道

国家的生存发展、国家间的交往合作离不开海洋运输。 凭借独特的海洋地理优势,国际海运通道承担了我国外贸货物运量的90%以上,航线主要集中在太平洋和印度洋,形成东、南、西、北四大航线布局:其中南行航线可直达大洋洲、东南亚等区域;西行航线的核心路径为穿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进而经地中海直达欧洲或绕好望角抵达大西洋。 如上文所述,这些航线中问题最突出的就是马六甲海峡。为破解此困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是规划好自东南亚往来非洲、欧洲和西亚的线路。 可以用巽他海峡、龙目海峡代替马六甲海峡。 据统计,巽他海峡每年通行的船只数量约为3500艘,载运高达1500万吨的货物,价值50亿美元,其经济作用应受重视,同时也需加强新海域线路的探测。 来自中东和非洲的能源物资,考虑由海运转为陆路管道运输,或优化中缅油气管道运输,或探讨经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进入我国新疆喀什线路的可实施性。 其二是积极开辟通往欧洲的北极航线。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航线通商价值日益显现,它较传统航线大幅缩短了亚欧间的运输距离。其三是建设好“一带一路”中的“一路”,减少对海洋运输的依赖。 通过聚焦中巴、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南半岛、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深化中老泰铁路、中吉乌铁路、中欧班列等陆上通道和口岸建设,推动中俄“西伯利亚力量2号”管道路线落地落实等,以减少经过马六甲海峡的船只数量,最终形成海陆互补、安全高效的国际物流体系,保障我国的能源和贸易通道安全。

二、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自我国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以来,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区域,东南亚地区成为我国产业合作、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双边经贸合作成绩斐然。 中国已经连续15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连续4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未来发展中,双方应进一步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议定书及RCEP框架下的各项规则。 一方面,要依托自贸区关税减免政策、投资便利的红利,在跨境电商、智能制造、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与东南亚各国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技术培训提升劳动力质量,稳定当地民众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借助自贸区互联互通建设的契机,联合推进港口升级、跨境铁路网建设、能源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民生工程建设。 这些举措既可以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又可以让东南亚民众共享发展成果,减小贫富差距,尽可能减少马六甲海峡地区民众受贫困裹挟、生存压力所迫而卷入非法危险的海盗活动,从根源上铲除滋生海盗的土壤。

三、强化军事能力和多边治理

军事力量是维护区域安全的中坚力量。 从捍卫领海主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到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我国海军的职能范畴因国家发展需要而持续拓展。 基于马六甲海峡地缘战略的复杂性,可遵循“以威慑保障安全,以合作化解风险”的海上通道安全保障思路,强化我国海军的军事威慑能力。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推进海军战略现代化转型。 要从传统的“制海权争夺”向“远海护卫”“立体攻防” “合作安全”等方向转化,迈向军事存在与实战能力的结合,同时也要注意与海峡相关国家开展战略对话与交流以赢得互信。 其次要重视海军力量现代化建设。 打造一支世界一流的海军,主要包括增加国防投入,为海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大技术研发,提升武器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再次,要注重海军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海军作为综合性强、专业技术密集的兵种,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和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转化缺一不可。 最后,要提升远洋投射能力。为弥补我国远离战略重点地区的地缘劣势,除打造航母编队外,我国也要推进建设海外军事基地。

双边及多边合作可以实现信息共享、技术交流与经验互鉴,能联合打击海盗、遏制恐怖主义蔓延,提升非传统安全治理效能。 为此,首先,制定中国与东盟双边合作协定。 尽管中国与东盟在区域安全治理责任共担方面缺少正式的多边计划,但双边框架下的能力建设对于促进海峡通行安全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海峡沿岸国的主要关切是希望维护主权,这是海峡使用国与他国达成任何合作计划的关键因素。 我国应继续支持沿岸三国的既有治理方式,以此作为预防“马六甲困局” 的抓手,并与三国就海盗问题分别签署安全合作协定,针对船舶护航、联合巡逻、登临检查等事项明确权责划分,规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 要积极利用现有的多边安全论坛,对地区海盗问题、防务合作意向与合作难点等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在“10+3”等合作框架下,争取对海峡安全问题进一步开展合作的发言权。

其次,搭建预警应急机制是维护海上通道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遏制违法犯罪领域,“最高明的防治手段就是超前治理,在犯罪还未发生时进行遏制。”为防止马六甲海峡海盗突袭,可以构建一个海上通道安全预警和应急的一体化管理机构。 在预警方面,实时汇总海盗活动轨迹、海上事故等动态信息,统一进行海情监测、预警发布、应急处理等。 预警重在事前的情报收集与信息分析,因而要加强与国际海事局海盗举报中心的联系,并借助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风险的研判,及时发布船舶航行安全警告和指引,从而减少海盗劫持、绑架案件的发生概率。 在应急方案上,与海峡沿岸三国共同制定分级应急响应预案,确定应急机制启动流程和常规运作。 既要推动常态化护航行动,组织多样化联合演训,又要对海上搜救力量、医疗救援资源与后勤保障队伍进行部署,形成“各有侧重、高效补位”协作格局,提升危机处置的效率与精准度。

 

文章来源:节选自《中国海上通道安全视域下马六甲海峡海盗问题研究》,原刊于《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26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张才圣,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学院教授;陈香玲,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学院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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