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士存: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扛起海南责任担当

发布者:张士洋发布时间:2018-05-16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南海是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两大洋的重要海域,也是中国与环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沟通往来的重要纽带。中国如能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框架下,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合作、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的现有优势,通过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把南海建设成为中国与环南海周边国家的命运共同体,必将有助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全球范围内的有序推进和成功实践。

当前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中国与东盟,与有关南海声索国的关系取得积极进展。“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稳步推进,中菲关系持续改善,中菲南海问题政府间双边磋商机制设立并已举办两次会议,南海问题回归双边磋商与谈判协商解决的正确轨道,海上合作与地区规则制定“双轮驱动”的良好格局有望形成,所以推进中国所倡导的南海沿岸国合作机制、推动泛南海经济合作可谓适逢其时。

1.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是有助于中国更好地经略周边。近年来,中国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富邻的政策,积极推进各种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坚持谈判协商和平解决领土海洋争端,保持了与周边国家关系稳定和谐的发展势头。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将进一步巩固和突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旋律”,从而打消一些周边国家对中国发展的猜疑和不信任,提升政治互信,扩大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利益契合点,塑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二是有助于实现南海地区的长治久安。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中国在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和安全,保持南海形势持续稳定等方面仍将面临诸多挑战。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必然有利于巩固当前南海形势良好的发展势头,并通过引导地区规则制订与推动海上及区域合作,为南海争议最终和平妥善解决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实现南海地区的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三是有助于丰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成功实践。南海是习近平总书记倡议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必经之路。环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是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依托。推进泛南海经济合作,构建新的海上合作机制,与澜一湄合作机制等形成陆-海、江-海协调互补合作格局,可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

四是能够凸显中国在参与构建全球和地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南海沿岸国合作机制,推动泛南海经济合作,逐步打造南海命运共同体,顺应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互利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的时代潮流,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履行国际海洋法有关义务的良好形象,对中国参与全球和地区治理、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也有积极意义。

2.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机不可失

当前,美国“印太战略”呼之欲出,日本、澳大利亚和印度等美国的盟友和伙伴参与热情甚高,该战略的政策设计似乎旨在对抗中国所倡议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印度洋及其周边地区的影响力,所以据此可以推测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可能面临来自域外国家搅局的挑战。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当前南海局势总体向好发展和中国对南海事务主导能力空前提升的背景下,倡导并推动泛南海经济合作既是人心所向,也是周边国家的共识。

首先,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形成以“10+1”领导人会议为核心的多层级对话合作机制网络,且双方正在探讨签署“中国-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政治互信不断提升,安全合作的“短腿正在拉长。

其次,南海周边各国以海洋作为纽带,陆-海-空互联互通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产业合作不断深化,人文交流方兴未艾,已经具备了倡导泛南海经济合作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最后,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水平已发展到一定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贸易和投资规模逐年稳步提升,中国已连续8年保持东盟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是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等东盟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人深化、升级阶段,“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稳步推进,地区投资、贸易、金融、货币等领域合作机制安排日渐完善。另一方面,南海周边各国在资源、市场、产业、资金、人力等领域互补性较强,深化海洋合作不仅可行而且必要。

3.泛南海经济合作的基本构想和推进路径

泛南海经济合作是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领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构建地区规则和秩序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泛南海经济合作,同样应贯彻“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旨在扎紧南海地区国家利益纽带,增进本地区国家间政治互信,推动地区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从而最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南海命运共同体。初步设想如下:

(一)合作范围

泛南海经济合作可首先主要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尼、新加坡等南海沿岸国,并采取“1+6+N”的开放型合作方式,视合作进展情况,分步骤吸收其他非南海沿岸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如:第一批次可接纳柬埔寨、泰国、老挝、缅甸等4个东盟国家;第二批可考虑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帝汶、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南太平洋岛国加人;将来再视情况向南亚国家拓展。最终形成以南海为中心的区域海洋经济合作网络,实现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条主要线路沿线国家的全覆盖。

(二)优先合作领域

泛南海经济合作应突出海洋特色,从互补性强、具有一定合作基础、合作前景广阔、各方合作意愿较强的产业和领域切入,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现阶段可优先考虑下列领域:

第一,泛南海地区旅游经济合作。挖掘南海地区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沿岸国家丰富的旅游资源,共同规划、开发海上旅游线路,加强沿岸和海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开展旅游管理开发经验交流和培训,发展滨海度假、海岛休闲、海洋观光、海上运动等特色旅游,带动泛南海地区各国旅游产业的发展与繁荣。

第二,泛南海地区渔业合作。发挥中国在海洋渔业育苗和养殖技术、水产品加工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现代海洋渔业技术、渔业资源养护、渔业养殖基地和海产品交易等领域合作,构建地区渔业产业体系,共同致力于提升本地区渔业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三,泛南海地区临港经济合作。借鉴和推广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和关丹产业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产业园区发展经验,以跨境合作园区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促进泛南海国家产业合作。

第四,全方位促进泛南海地区互联互通扩大南海地区国家间海上和空中航线覆盖城市范围,增加往来频次,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构建便利、快捷、高效的陆一海一空互联互通网络,为区域内的人员、货物、资金、信息的流动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泛南海地区海上低敏感领域的合作。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合作、中国与部分南海沿岸国双边海洋合作等为基础,以建立“南海沿岸国合作机制为目标牵引,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为保障,推进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等领域合作,共同为泛南海地区海上治理提供公共产品。

(三)推进路径

首先,通过“二轨”和“一轨半”交流合作平台,深化对泛南海经济合作构想的研讨和交流,全面征询和了解倡议参与方的意见和建议,如通过成立“泛南海经济合作专家论坛”来推动倡议由构想变为现实。

其次,以项目为依托,通过一批早期收获实体项目的落地、带动、集聚,搭建服务项目实施的制度化推进平台。

再次,在充分协商和实施早期收获项目的基础上,正式提出泛南海经济合作倡议,经过有关各方协商进一步形成共识,启动领导人对话机制和部长级定期磋商。

最后,根据各参与国的需求和意愿,在现有双边和小多边早期收获项目合作的基础上,遴选一批风险评估安全、容易推进和有益于各方的项目作为示范项目予以落实。

(四)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等既有的资金保障功能,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际机构对次区域合作的援助;鼓励企业、部门、财团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建设;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信贷规模;放宽市场准人,采取发行债券、成立“南海经济合作开发银团”等多样灵活的方式,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人,以此为泛南海经济合作提供资金保障。

4.海南在泛南海经济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海南地处南海,受权管辖南海,是中国面向东盟的海上前沿,与其他南海沿岸国家地缘相近、人文相亲,同属热带岛屿经济体。海南岛距离南海沿岸国家主要城市和港口的直线距离大都在2000公里左右。目前海南已开通至东南亚主要城市直航航线56条,并计划两年内增至100条,届时可构建起覆盖东南亚国家和主要空港的3-4小时飞行经济圈。同时,海南是中国三大侨乡之一,拥有100多万归侨、侨眷,有 300多万琼籍华人华侨聚居在东南亚各国,活跃于政、商、学各界,对推动中国与所在国的友好交流合作发挥着特殊作用。此外,海南还在热带农业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空间规划、水产养殖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经济特区、港口园区建设、“多规合一”、环岛高铁等发展经验也可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海南应深挖“热带+海洋”特色和资源潜力,在推动泛南海经济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加大与泛南海国家的优势产业合作。在海水养殖、海洋渔业加工、海洋生物制药、海上环保等领域推动与泛南海国家互利合作;加强热带特色农业合作,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合作区;以海洋生物医药为重点,与泛南海国家开展技术合作、医药原材料基地建设合作。

二是推动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加快海口、三亚邮轮母港建设,推动“环南海邮轮旅游经济合作圈”落地,前期可开通部分城市之间点对点航线,条件成熟再开通环南海周边主要沿海城市航线;继续加密海口、三亚至国内主要省会城市、重点旅游城市等航线,培育开通至东南亚热点旅游城市航线,建设“空中丝路”,使海南成为国内外游客前往东南亚国家的中转地和集散枢纽。

三是主动参与和推动海洋功能性领域等的合作。依托海南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和海上救援基地建设,拓展与泛南海国家在航行安全、海上搜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建设南海航道安全信息服务基地,与泛南海国家开展台风预报、防范和减灾等领域经验交流与合作;以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以及正在推动落地的深海空间站为依托,与有关国家开展海洋科研交流与合作。

文章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作者:吴士存,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