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标示牌和石碑试样的函
农渔资环便〔2017〕2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海洋牧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级海洋能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标示牌和石碑式样(详见附件)。
标示牌采用白底上下带蓝色海浪的设计模式,长0.9米、宽0.7米,标明示范区名称、公布示范区的农业部公告以及公告发布日期。标示牌由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按照统一式样自主制作并保存展示。
石碑拟采用底座加碑体的设计模式,底座高0.85米、宽1.75米、中间厚15厘米,上下端厚35厘米,雕刻海浪图案;碑体高1米,宽1.5米、厚15厘米,正面标明示范区名称、公布示范区的农业部公告以及公告发布日期,反面对海洋牧场相关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包括海洋牧场是什么、有哪些作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情况以及该示范区覆盖海域面积、经纬度四至范围、投礁建设、藻场建设、养护对象、增殖品种和管理维护单位等信息。石碑由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按照统一式样自主制作并负责管理维护,石碑制作完成后竖立于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所在海域附近陆地显著位置。
请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前两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维护机构抓紧按照以上式样制作安放标示牌和石碑。今后新建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应在农业部公布示范区名单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放。
附件:1.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标志牌式样
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石碑式样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渔业渔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