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思考

发布者:陶晓玲发布时间:2019-08-22

健康、富有活力的海洋是海洋强国的标志之一。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是国土生态统一保护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国土综合整治面临的内涵不明、目标定位不清和实践总结不足等问题,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也同样存在。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内涵

海洋是资源的宝库,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海洋保有地球上90%的水资源,每年可为人类提供30亿吨水产品,占人类食品总量的30%左右,蕴藏的海洋石油和天然气的可采储量分别占地球总量的45%和50%左右。据估算,每平方公里海洋为人类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近6万美元/年。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就是通过维持其较高的稳定性,最终实现生态系统良好的可持续性。在这一框架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可以定义为: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要求,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因地制宜地保护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结构、提高生态系统保护能力、完善区域生态格局、维护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使生态系统对长期或突变的自然或人为扰动保持弹性和稳定性,最终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主要包含3方面内容:

一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本质是对“人海”关系的再调适,其目的是维护海洋生态系统本身的完整性和弹性,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提高海洋保护利用综合效率和效益,最终达到“人海和谐”。

二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不能只关注生态空间,还应关注生产、生活空间。海洋生态问题主要缘起于人对海洋及其临近的陆地资源和空间的不合理开发利用。

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手段是综合的。要达到保护修复的目的,既包括实施具体的保护修复工程技术措施,还应包括严密的管理措施,构建合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转机制等。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

推进陆海统筹。海洋和陆地相互影响,二者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等在不停地交流和交换。海洋的问题大多源于陆地,海洋的问题也影响着陆地。因此,应加强入海河流、排污口的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控制入海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港口、养殖、海上作业平台的污染防控;调整海岸线及其两侧的开发利用布局,防止陆海相互影响;打通和建设生态廊道,使陆海生物有序迁移;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推动海洋保护利用格局优化。海洋保护修复需要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三类空间。通过开展海洋保护修复,推动三类空间布局调整,最终形成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海洋保护利用格局。要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以最严格的空间用途管制,推动空间布局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推动海洋保护利用格局优化。

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海岸带及其近海不仅是我国发展的战略高地,也是保障沿海城市、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生态屏障。应进一步摸清海洋生态、资源家底,对重要的生境和生物群落,加强保护地选划与管理,提升管理能力;对退化的生态空间,加强修复,提升其质量;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生态海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建立健全海洋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充分整合现有的保护修复、规划等政策,完善海洋保护修复的组织机制、资金筹集机制、监管保障机制等,从资源产权保护、空间规划、资源管理和利用、生态补偿、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全面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对象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海洋生态系统可划分为海岸带生态系统(潮上带、潮间带、潮下带)、岛屿生态系统、浅海生态系统、外海和大洋生态系统、极地海洋生态系统。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主要是开展海岸带、岛屿两种生态类型的修复。

海洋保护修复的重点对象和措施。生态系统是由生物及其栖息地组成的有机复合体,生物及其栖息地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海洋保护修复的重点对象就是海洋生物、栖息地(生境)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海洋生物的保护修复一般包括三类措施:一是就地保护,如建立保护地;二是迁地保护,如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站等;三是增殖放流等。因为物种生存繁衍高度依赖于栖息地及其质量,因此目前国际上如美国等重点开展生物栖息地的修复,秉承“自然恢复为主”“筑巢引凤”的理念。因此,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对象应该是海岸带和海岛的重要生物栖息地(生境)。

所谓保护,就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护独特的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主要措施是选划保护地和圈定生态红线区等。因此,海洋生态保护的主要对象就是上述重要生境及其生物群落,注重尊重自然,划定保护区,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

而对海洋生态修复,情况则稍有变化。考虑到上述生境在空间上通常是组合存在,且不同生境之间具有连通性,目前的趋势就是遵循陆海统筹的概念,优先开展两类区域性的生境及其组合的生态修复:

一是污染较重的河口海湾。通过调整陆海开发布局、污染源头治理、生物群落截污、加强污染应急管理与处置等手段,控制入海污染,恢复水体水质。二是城市临近的海岸带。通过综合手段,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包括恢复生境,提高海洋生产力,恢复海洋的活力;恢复并优化景观格局,提升城市滨海景观资源价值等。

海岸带生态修复的空间范围

海岸带是陆海相互作用的地带,其空间范围描述和定义不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海岸带可向陆上溯至200米等高线区域,向海到大陆架;狭义的海岸带则是向陆至波浪作用的最高界,向海到波浪作用的下限。自然资源部将海岸带空间范围定位为向陆到沿海县级行政边界(重点是海岸线以上10公里范围),向海到领海外部界限。基于陆海统筹的理念,海岸带生态修复的空间范围应向陆地延伸一定距离。

一是从海岸带自然属性来看。根据海岸带定义,海岸带向陆至少要延伸至最高高潮位,即海岸带陆域范围为海岸线至最高高潮位之间的地带,这一地带通常称为海岸。海岸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不受海洋的影响,但是其生物群落、土壤等,具有明显的海洋特征。因此,从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看,海岸带生态修复不能仅限于海岸线以下。

二是为了实现修复目的。一个有植被的海岸,具有非常高的生态功能:海岸以及潮间带共同组成了陆域土地、城市等的安全防护带,能有效抵御台风风暴潮等的侵袭;海岸植被可以过滤和阻挡陆域污染物、水土等流失进入海洋;海岸是一些两栖生物生存、演替的通道和栖息地。因此,为了有效的保护沿海城市、土地,减轻陆源污染入海,需要统筹考虑海岸线附近的修复措施。

三是很多国家海洋生态修复的实践。目前,国际上对于水陆交界带的生态修复,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构建“滨岸缓冲带”,即主要通过一定宽度的各类植被带发挥作用,其在稳固河湖海等堤岸,净化水质、削减非点源污染,改善生物栖息地功能、提高景观多样性等方面具有很好的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土地》(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