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19-12-01

  为落实全国渔业执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掌握机构改革后各地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渔政执法机构)及队伍的基本状况,1126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调查的通知》(农明字〔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一次渔政执法机构及队伍的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本次调查工作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渔业渔政局)统一组织,各省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调查对象为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包括派出机构、分支机构以及纳入综合执法的渔政执法机构);调查内容包括渔政执法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执法人员文化程度、持证情况、现有执法装备及本地区渔业执法任务量等情况。

  《通知》规定,调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调查标准日为202031日,调查工作到2020315日结束。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须于当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渔政执法机构及队伍情况汇总表》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

  《通知》强调,此次调查工作是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和渔政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级渔政执法机构要认真梳理截至调查标准日本单位有关情况,如实填报《渔政执法机构及队伍情况调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工作机构)在做好省级渔政执法机构信息填报工作的同时,还须组织所辖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完成调查工作,确保本辖区各执法机构按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渔政执法机构及队伍情况汇总表》的填报。


  文章来源于:中国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