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完成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外业主体调查工作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1-10-27

海洋灾害是自然灾害的一种,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摸清我省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相关要求,20216月初,我省全面启动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省级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其中,调查和评估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平面上升、海冰5个种类海洋灾害的致灾孕灾要素调查和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省级海洋风险普查野外主体调查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多达百余名技术人员参与了海洋灾害风险普查,

同时对我省沿海的海岸防护工程、海水养殖区、渔港、滨海旅游区4类承灾体为重点进行隐患开展了外业调查。截至目前,共调查出125处隐患海堤、472个海水养殖区、151个渔港、57个滨海旅游区、制作各类表单3550张,并开展了自检、互检工作,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

此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的开展,有利于客观认识各地区海洋灾害风险水平,为我省今后开展海洋灾害的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为保障全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防灾减灾信息。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