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完善海洋牧场行业准入退出机制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3-03-17

近年来,我国海洋牧场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数量和质量都大幅提升,有效推动了水产种业、装备制造、休闲渔业等关联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但现代化海洋牧场作为新生事物和复杂的系统工程,仍面临一些潜在风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提交了《关于完善我国海洋牧场行业准入退出机制的提案》。

九三学社中央提出,当前存在海洋牧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准入源头监管薄弱、海洋牧场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区域性行业准入政策不够明确、海洋牧场质量安全评估技术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限制了海洋牧场功能的有效拓展和综合效益的提升。

对此,九三学社中央提出4点建议。一是尽快制定海洋牧场行业分区分类准入指导意见。明确海洋牧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规范地方企业海洋牧场建设,严格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推进海洋牧场功能优化和布局调整,规避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指导沿海地市级政府发布实施由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本地区《现代化海洋牧场行业分区分类准入指导意见》,对海洋牧场建设方式、建设规模、建设水平、功能布局、生态影响、配套设施、环境安全保障、关联产业发展、投入产出效益、财税政策支持、企业经营资格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严格审查认定海洋牧场企业主体经营管理资质资格。依据海洋牧场功能、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加强对海洋牧场项目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资质资格审查,包括企业技术研发水平、专业人员配备、资金周转情况、规章制度建设等。制定《海洋牧场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完善海洋牧场行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组织审查海洋牧场企业从业资格,颁发行业准入资格证,明确规定企业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

三是规范海洋牧场综合体确权用海项目审批和技术论证。针对海洋牧场综合体确权用海项目,补充制定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要求。把海洋牧场平台建设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海洋牧场选址科学性、建设规模及建设方式合理性、功能布局合理性、区域生态风险评估、配套设施建设、产业链拓展延伸、利益冲突与环境安全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规范编制各类技术论证报告,建立完整清晰的海洋牧场项目申报审批制度。

四是完善海洋牧场经营管理企业主体退出机制。在现有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考核评价基础上,增加海洋牧场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评价和公众评估,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探索建立海洋牧场企业激励和动态管理机制,实施企业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海洋牧场建设管理企业主体退出的地方性管理规定,明确退出标准和退出路径,制定相关海洋产权交易、海洋生态补偿等退出保障措施。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