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就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遵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明确以“美丽”为核心的海洋建设目标、掌握海洋生态系统方法、坚持陆海统筹重大谋略、构筑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建设美丽中国”目标,并明确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中国,到21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美丽中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而美丽海洋建设则是其中关键一环。但是,我国近岸海域属于全世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海域之一,美丽中国建设最大的短板在海洋。因此,美丽中国建设必须解决“陆美海丑”的不协调问题。美丽海洋建设具有高低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要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需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注重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经济与人居环境的健康发展。第二个层次,要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审美等需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为优美海洋生态环境、优质海洋生态产品、海洋生态环境民主的足额供给创造条件。 系统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和系统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运用,是解决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密码”。所谓系统方法,是指用系统观念去认识和解决各种实际系统问题的方法论体系。海洋生态系统是全球最大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就海洋生态系统而言,一方面,海洋生态系统存在庞大的食物链和食物网,只有食物链和食物网的健康才能保证海洋生态系统的建设。另一方面,全球海洋生态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交织的,存在“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 因此,必须坚持海洋命运共同体意识。就海洋生态系统与海洋经济系统而言,彼此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是良性循环,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为海洋经济系统提供资源与环境支撑,发达的海洋经济系统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提供强大物质支持;如果是恶性循环,退化的海洋生态系统难以保障海洋经济系统的资源与环境需要,欠发达的海洋经济系统难以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提供财力支持。因此,我们需要用心呵护海洋生态环境,从而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加速构建。为此,必须掌握海洋生态系统的要素与要素之间、要素与环境之间、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大系统与大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整个系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013年7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坚持陆海统筹”。可见,陆海统筹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谋略,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坚持陆海统筹,必须打破“重陆轻海”的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思维定势;坚持陆海统筹,必须认清海洋环境问题“表面上看在海洋,实质上讲在陆上”的本质;坚持陆海统筹,必须坚决取缔以污染转移为实质的“排海工程”、坚决控制陆源污染排放总量、坚决执行围涂围海造地等管制制度;坚持陆海统筹,必须继续推进环境督察、海洋督察等高压性实施机制。 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开发海洋生态资源、发展海洋生态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生态文明制度是构建制度体系而非单一的制度设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从完善别无选择的管制性制度、权衡利弊的选择性制度和道德教化的引导性制度三方面系统推进。在管制性制度建设上,要坚决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总结推广“湾长制”制度、严格实施生态红线制度、积极探索海洋“多规融合”制度。在选择性制度建设上,要推进海洋生态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与海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要推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创新。在引导性制度建设上,要推动面向公众开展常态化的海洋生态科普活动,让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海洋资源经济与海洋战略》,原刊于《自然资源学报》2022年第4期
作者:沈满洪,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