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蓝碳,促进沿海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
专门的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工作可促进沿海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目前,我国共建立各级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273处,总面积达1.24×105 km2,将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蓝碳生态系统纳入保护范围。截至2017年9月,我国通过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已整治岸线270 km,恢复滨海湿地50 km2。蓝碳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得到了一定的恢复。针对滨海湿地修复,崔保山等提出“以网代点”“以缓代急”“以重代轻”和“以多代少”的修复对策,通过合理布局围填海空间,权衡经济收益与生态损失,可有力推进沿海蓝碳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并实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
二、增加蓝碳在自主减排目标方面的机遇
海岸带蓝碳具有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双重效益价值。2015年,全球195个国家通过了气候领域的里程碑式的文件《巴黎协定》。2020年,是各国根据《巴黎协定》加强其“国家自主贡献”降低排放量承诺的最后期限,并提交新的国家气候行动计划。经初步核算,2018年我国碳强度比2005年累计下降45.8%,下一步是实现2030年的目标,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据“蓝碳倡议”和美国国家科学院的研究,每年仍有多达1×104 km2的沿海湿地生态系统消失,且由此造成的CO2排放约为每年5亿吨。因此,海岸带和沿海生态系统的蓝碳是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减排贡献的潜力部分。相关专家认为,正在制定“国家适当减缓行动”的缔约国,应积极将蓝碳纳入正在修改的“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方案,并开展更多的工作推进蓝碳纳入气候变化减缓行动中,增加蓝碳在提高减排目标方面的机遇。
三、推动蓝碳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转变
2015年的巴黎气候大会上,印度尼西亚等28个国家表示,他们打算通过保护和恢复沿海生态系统,增加捕获碳来实现部分减排目标;有22个国家更具体地提到与海岸带管理有关的规划或区划工作,包括已出台相关政策。目前,澳大利亚联邦环境主管部门正在制定一项将蓝碳项目计入澳大利亚的巴黎目标的方法,并推进保护蓝碳政策的制定。此外,澳大利亚于2015年提出了“国际蓝碳伙伴”倡议,旨在保护红树林、海草等海洋生物,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我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的要求;2017年,《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蓝碳标准体系及交易机制”。我国科学家于2013年和2014年相继成立了“全国海洋碳汇联盟”和“中国未来海洋联合会”,目前正积极编制落实“中国蓝碳计划”,致力于形成引领全球的碳汇/增汇标准。2017年,我国在广西北海召开了“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工作会议;2021年,威海市海洋发展局编制《威海市蓝碳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积极地推动了蓝碳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转变。
四、发展蓝碳,助力提升国际影响力
蓝碳生态系统具有吸收和储存碳、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多目标相结合的特点。因此,发展蓝碳不仅有助于评估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海岸带碳汇功能的大小,更有助于在多个层面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例如,通过蓝碳的发展增加国际碳交易中的话语权;通过蓝碳的发展敦促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重视海洋问题,推动国际气候变化治理;通过蓝碳的发展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创造新的机遇,提供新的资金和技术渠道,履行气候变化承诺,进而获得包括政府间和非政府国际组织、小岛屿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发展中国家和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支持。
文章来源:节选自《浅析我国海岸带蓝碳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研究》,原刊于《海洋环境科学》2022年第1期
作者:邢庆会、于彩芬、廖国祥、雷威、徐雪梅,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卢伟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人员;刘长安,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重点实验室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