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区细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4-02-29

近日,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印发《北海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工作细则(试行)》,旨在推动北海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效能。《细则》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指南(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后期管护与长期监测评估全过程各阶段的监管要点、技术要求、研判依据,为北海区沿海省市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保障修复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具体指导。《细则》在项目实施科学性、后期管护、生态监测和成效评估、项目验收等方面细化了监管要求,引导地方加强科学论证,保障修复措施的适宜性,微地形改造、海岸线修复等措施的政策符合性,充分发挥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效益,持续提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