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问题属于全球性问题,涉及海洋法律法规、主权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复杂难题。海洋具有典型的流动性、扩散性属性和天然高风险特性,制约了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全球对可持续蓝色经济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发展蓝色金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渐凸显。准确把握蓝色金融的内涵和定位,加快破解制约蓝色金融发展的各方障碍,成为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海洋经济受国际法、技术发展水平、海洋保护政策导向以及各国国情、资源禀赋、合作意愿、经济发展阶段等诸多复杂因素影响。这使得各方对蓝色经济的理解和诉求不尽相同,也制约了各方发展蓝色金融的积极性。首先,涉海产业和海洋环境治理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征,蓝色经济活动更易受极端天气等自然风险影响。海洋科技研发门槛高、成果转化周期长且难度大,我国在新兴蓝色经济和产业的关键材料、关键核心零部件和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面的市场化程度明显不足。蓝色金融面临的资金期限错配更加突出、投资风险和收益不确定性高,导致包括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在内的各类型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蓝色经济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其次,蓝色经济活动在资源配置、政策协调和数据管理等方面难度更大,蓝色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尚未形成。例如,陆地经济基于行业分类的司法体系和行政管理模式、基于环境效益的管理机制和配套管理工具无法直接适用于蓝色经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海洋环境法规也存在明显差异,增加了蓝色经济和蓝色金融的风险管理难度。传统涉海产业抵押担保物类型相对单一,资产流动性相对不足,金融机构支持大型涉海企业和项目面临更为突出的资本金长期占用压力,且传统风控模型难以适应蓝色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不利于通过信贷等传统金融工具加大对蓝色经济的支持力度。最后,蓝色经济需要优先考虑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治污染等与环境效益目标关联度高的领域,蓝色金融的服务对象以海洋经济和涉海活动为主,现行政策体系、标准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尚无法有效满足蓝色产业和涉海经济活动的融资与风险管理需求。例如,尚无统一权威的蓝色产业目录,而绿色产业目录对涉海产业和经济活动覆盖有限,细分度不高。在风险防范领域,缺乏专门针对海洋环境复杂性和特殊风险的具体指标设计与细化披露要求,无法对相关风险和收益进行科学核算,难以用市场化机制有效防范蓝色金融发展中的特殊风险。总之,蓝色金融面临更加突出的外部性内生化难题。蓝色金融关注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统修复等更多维度目标,海洋环境影响具有典型的长期性、隐蔽性和滞后性,这决定了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外部性内生化路径更为复杂,亟须构建专门的蓝色金融政策体系予以全方位、系统性支持。积极总结我国乃至全球在蓝色经济和蓝色金融领域的最佳实践,并明确蓝色内涵,为建设海洋强国刻画更清晰的实现路径。可加强产业、海洋、科技、金融等部门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加快构建以服务蓝色产业链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蓝色金融体系。总结借鉴国内蓝色金融地方实践经验,加快完善蓝色金融分类目录,将支持领域从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扩展到海洋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循环经济、可持续渔业、可持续海洋旅游业、绿色海洋装备及绿色生物医药产业等更多细分领域。科学设定蓝色相关技术先进性、环境额外性等基准线或技术阈值,妥善处理好蓝色经济短期增长目标与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与蓝色经济转型升级,注重提升蓝色产业链带动能力和蓝色经济发展质量。探索完善蓝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蓝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结合蓝色特征和海洋(包括濒海、深海、远海)经济活动发展需要,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沿海地区中小金融机构培育蓝色金融专营机构;依托绿色金融体系在制定统一标准、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机制。
文章来源:节选自《推动中国蓝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原刊于《中国金融》2024年第17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雷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管晓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