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花林等:海洋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路径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5-05-08

1.土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路径

土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图1)是各种类型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中历史最久、经验最丰富、模式最成熟的,其形式多样,且参与主体多元,现已发展成为多主体参与的价值实现模式。土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成熟得益于城乡土地交易市场的进步,尤其是社会主体参与度、活跃度高。因此,多主体协同的土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需保留现有的主体参与范围和限度,增加社会主体权益保障内容。结合土地综合开发、土地资源配额交易、土地金融、土地权益出让等价值实现模式,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主体的参与作用。

政府为土地资源交易和使用立法定规,以强力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严格把控土地资源的利用。同时,政府作为土地出让市场的唯一供应方,决定了土地资源价值和价格,二级市场内交易价格均取决于一级市场的定价。此外,由政府颁布的国土资源空间规划限定了所有土地资源的用途和用量,一切市场和社会的土地资源利用行为都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土地资源的保护与修复也是由政府占据主导地位,这是政府治理职能的关键内容。现阶段土地资源的保护与修复的权利逐渐从政府让渡到市场和社会主体,以此节约相应的财政支出,并保障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的主体统一。

1 土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

市场配置显化了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为土地资源交易提供平台和场所,是土地资源供求双方的价值交换、价格实现的关键节点。土地资源生态产品被规划、计划严格规制,因此在有限的供应量和使用途径内,市场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竞价制度建立、土地资源生态产品收益的合理分配和联系政府与社会的中介功能。市场承担了土地的开发利用职责,在这一过程中虽然通过利用土地要素获得了大量的增值收益,但也损害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所以市场还需支付土地资源税费,用于土地整治、土地修复等土地保护措施的资金筹措。

社会主体利用土地生产和生活的过程表征了土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社会依赖土地进行生产、生活,所以支出一定的土地资源使用费用于获取土地资源使用权。

2.水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路径

水资源生态产品中的有形产品,如水产品、饮用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等,可通过政府或市场定价的形式,以一定价格在市场内完成交易,从而基于多主体的付费,实现其生态产品价值。

水源涵养、洪水调蓄、气候调节等无形产品的价值实现需要依靠政府和市场协同互动,使其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由政府主导或统筹组织工作,引导市场个体和社会个体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水权交易等手段间接实现水资源生态产品价值。政府确立水资源使用的限度,向超额使用水资源或破坏水资源的责任主体征收水资源补偿金;建立流域补偿机制、水权交易平台,进而通过横纵向流域补偿金的转移支付和水资源权益转让的付费,实现水资源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的价值。除了以支付手段显化水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市场主体以投资手段、技术手段、劳动手段参与水资源节约、流域生态修复、污水排放防治等提升水资源生态环境的行为,集合社会主体,完成水资源无形生态产品的价值兑现。每个主体在参与同时,兼具水资源环境监督职责,政府以水质标准为要旨,市场以水源质量为需求,社会以水质观感为要求,监督水资源是否严格维持环境保护、保持水资源生态产品供应能力。

此外生态标签认证(饮用水品牌等)、河流湖泊生态旅游等形式可以实现水资源生态产品的溢价。政府负责水资源生态环境条件的基本保障,并引入市场或社会个体进行修复(保护)工作、产品开发、旅游发展,丰富水资源生态产品的价值内容,促进水资源生态产品增值。具体路径如图2所示。

2 水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

3.森林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路径

政府是森林资源的所有者,林业生产部门的管理者,所以森林资源物质产品必须依照政府制定的森林资源生态产品目录,进行以市场和社会的生态绿色产品需求为导向的森林资源物质产品生产活动。市场通过响应森林保护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提升科学技术水平等形式提高森林资源物质产品的价值内容。社会作为森林资源物质产品消费者,应提高对森林资源物质产品的认知,推动森林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外部性较强的森林资源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需要政府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转移支付等手段获取并利用森林生态补偿金,以经济手段将森林资源受益方的外部性收益内部化。另一方面,政府积极推动林业确权工作,构建森林资源经营收益权出让、转让和租赁等交易机制,探索森林资源使用权转让、排污交易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模式。在制度保障、权益维护的前提下组织市场和社会提高对调节服务的价值认同度,尤其是引导市场主体对调节服务价值进行价值评估,为调节服务的定价机制背书。

森林资源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则需要政府、市场通力合作,积极引导社会消费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例如森林公园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授予开发许可,并且需要市场的资本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造,最终建成为社会服务的环境优良的森林公园。在确保森林公园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准许市场主体在公园内部建立特许经营的盈利性场所,使社会主体在体验森林系统服务的同时产生消费行为,为投入森林公园建设资本的市场主体提供盈利渠道,实现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局面(图3)。

3 森林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

4.湿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路径

湿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核心是湿地指标配额、湿地物质产品、湿地资源权益。湿地指标配额的运营方式主要通过身处湿地指标配额制度主导地位的政府主体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湿地转移支付和湿地污染赔付政策,市场和社会协助参与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和湿地资源保护方(政府或社会)的权益维护。但湿地指标配额中的湿地信用交易模式是市场化运营模式,因此政府在这一模式中仅扮演引导者和管控者的角色,湿地信用交易主客体是市场和社会;湿地物质产品的运营方式有物质产品交易、湿地产业开发、湿地碳汇交易和湿地金融产品。物质产品交易、湿地产业开发均由市场推动,市场在产品生产和产业经营过程中肩负重要职责,是借助资本显化生态产品价值的关键。湿地碳汇交易和湿地金融产品(信贷、债权)需要将湿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嵌入碳汇工具和金融工具,借助工具交易实现内在价值。湿地资源权益有湿地权益出让和湿地特许经营两种途径。湿地权益出让方是政府或社会,受让方是市场或社会,政府处于强力监管地位,监督湿地权益转让。湿地特许经营由政府赋权,市场或社会落实,通过市场化经营手段获取经济收益并回馈湿地保护基金。湿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如图4所示。

4 湿地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

5.海洋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路径

政府主体在海洋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地方政府验明海洋资源生态产品的海域来源后标明来源、特殊价值内容,制定生态标签,实现海洋资源生态产品增值;授予市场个体或社会个体海洋资源特许经营权,准许其开发、加工、生产海洋资源生态产品,例如海产品制作、海洋旅游、近海餐饮或者购物场所等,并依据其经营类型差异,向其征收不同标准的海洋环境税,用于海洋生态补偿,以此弥补海洋生态系统供应生态产品过程中的损耗。政府作为海洋资源的所有者,需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为其提供实物、资金、技术等多元化修复协助,从而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职责。

海洋资源产权交易主要是社会个体与从事海洋产业运营的市场个体进行海洋资源使用权、收益权的交易。经营海洋旅游的市场个体集中海洋资源使用权和收益权用于经营海洋生态旅游开发。在市场与社会以海洋资源权益为标的物的市场交易过程中,以海洋保护地管理机构为代表的政府主体与市场之间的碳汇交易也是一种海洋资源产权交易的互动表现。海洋吸收碳排放所实现的碳减排量,被需要中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碳排放的市场个体购买。政府和市场间的碳汇交易过程,是实现海洋生态系统调节服务功能价值的重要途径。同时,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的其他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例如空气净化等,可经过海洋旅游、海洋康养等途径实现其产品价值。

社会主体参与海洋游憩活动,需支付海洋生态环境补偿金(非直接收取补偿金,而是在游憩消费场景中间接收取)。还可以通过直接的货币型补偿,如赞助海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海洋生态保护专用基金,用于海洋生态系统维护。以上间接收费和直接捐赠的补偿金也可用于海洋保护地生态修复、海洋科普的志愿工作人员的经济奖励,实现间接的劳务型补偿。海洋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见图5。

5 海洋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主体协同路径

文章来源:节选自《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主体协同机制与路径》,原刊于《自然资源学报》2023年第12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谢花林,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教授;李致远,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