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中国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实践举措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5-07-03

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视域下,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目标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外交工作主线是一致的。中国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历史观、大局观,自觉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百年变局下全球海洋治理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一、努力维护海洋和平与安全

对于与有关国家之间存在的领土和海洋争端,中国主张直接由当事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反对外来干涉和阵营对抗。中国持续推进与日本、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等海上邻国的涉海双边磋商机制,定期就加强合作、管控分歧、增进互信、共同维护周边海洋安全稳定等问题展开交流。其中,近年来中国与印尼海上合作取得重要进展,两国从全方位战略合作的角度看待海上合作,就两国主张重叠海域开展共同开发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并决定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以“相互尊重、平等与利、灵活务实、协商一致”为原则探讨和推进合作。南海是中国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场域。中国南海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主张将解决南海问题的主动权和主导权牢牢掌握在地区国家自己手中,走出一条兼顾各方诉求、包容各方利益的南海治理之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问题上签署的首份政治文件,其达成与落实,凝聚了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稳定的政治共识,指明了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南海争议的基本路径,为南海构建持久和平、合作共赢、规则治理的海洋秩序奠定了基础。2022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发表《纪念<南海各方行为官言>签署二十周年联合声明》,重电共同致力干维护和促进南海和平,安全与稳定,并使各方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

在全球海洋安全领域,中国自2020年开始在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执法船,正式启动北太平洋公海登临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成员国义务。2021年起,中国海警舰艇编队在北太平洋实施公海登临检查,逐步推进按程序向其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辖区域派遣执法船,为国际社会共同打击公海非法渔业活动作出积极贡献。截至20243月,中国海军已连续派出46批护航编队、150余艘次舰艇、3.6万余名官兵执行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任务,累计安全护送1630余批7200余艘中外船舶。

二、推进高质量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海上发展部分,对于推动形成将欧亚大陆与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联通起来、海陆一体的全球发展新格局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就是希望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围绕这一目标,中国提出以沿海经济带为支撑,深化与周边国家涉海合作,加强沿线港口和国际海运合作,完善沿线国之间的航运服务网络。在蓝色合作方面,中国专门发布《蓝色伙伴关系原则》,提出挖掘蓝色经济未来发展潜力,促进全球蓝色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蓝色增长目标。202310月,中国发布《“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明确提出要推进有韧性和包容性的蓝色经济发展,挖掘蓝色经济发展潜力,构建顺畅互惠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提升蓝色产业交流合作水平。

互联互通是当今时代的元模式,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优先发展领域。东南亚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共建区。在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国际通道建设部分,中老铁路和雅万高铁的开通为促进区域联通和沿线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中国通过不断深化与共建国家间港口航运合作,提升全球海上互联互通水平。202310月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对海上互联互通建设取得的进展进行了概括。截至20236月底,“丝路海运”航线已通达全球43个国家117个港口,300多家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港口企业、智库等加入“丝路海运”联盟。其中,作为中欧门户港的希腊比雷埃夫斯港年货物吞吐量已增至500万标箱以上,跃升为欧洲第四大集装箱港口、地中海领先集装箱大港;中巴经济走廊的“龙头项目”瓜达尔港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朝着物流枢纽和产业基地方向迈进;缅甸皎漂深水港项目签署了补充协议,正在开展地勘等前期工作。海上联通方面的最新进展是,202411月,作为中国与秘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钱凯港开港运营,成为新时代亚拉陆海新通道。

三、促进全球海洋文明交流互鉴

多年来,中国积极促进世界海洋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加强人文交流合作。中国已与南海周边、印度洋和南太平洋多国签署了50多个政府间、部门间海洋领域合作协议,与东盟、太平洋岛国论坛两大重要地区组织集体推进蓝色伙伴关系建设。此外,在亚太经合组织、东盟以及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等框架下,中国还推进建立了蓝色经济论坛、海洋合作论坛、联合海洋合作中心等机制。

在《“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中,中国提出打造区域和全球海洋教育工作网络,加强涉海智库、社会团体交流合作,推动各国特色海洋文化互鉴,促进海洋文化传播、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水下考古与发掘等方面交流合作。202012月,由中国、马来西亚联合提名的“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联合申报成功的首个项目,展现了中马两国人民历史悠久的文化渊源,成为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同挖掘海洋文化的典范。推动与海洋邻国合作发展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有利于形成更加包容的海洋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近年来,中国国家海洋博物馆不断拓展国际海洋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了联合国“海洋十年”项目,还与西班牙联合举办了“浮天沧海万里风樯——中国航海技术文化展”,并先后与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美国、阿联酋等国达成合作,推动中外海洋文明交流合作。

四、参与海洋治理变革,推进全球海洋生态保护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主张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公约》发挥着“四梁八柱”的支撑作用,其最终达成是国际社会践行多边主义的重要成果,奠定了当代国际海洋秩序的法律基础。19965月,中国批准加入《公约》,此后一直积极参与《公约》框架下有关全球海洋治理机制和规则的制定进程。20236月,历时近20年谈判磋商进程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简称“BBNI协定”)获得通过,成为21世纪以来全球海洋生态治理和国际海洋法治领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协定。中国代表团全程参加了“BBN)协定”所有重要磋商,并多次提交评论意见和案文建议,对协定的最终达成发挥了建设性作用。2023920日,中国在该协定开放签署的首日即签署这一重要法律文件,彰显了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海洋治理观的果断性与行动力。此外,中国还长期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渔业补贴谈判进程,秉承“促谈、促和、促成”原则,照顾各参与方的利益和发展中成员的诉求,提出案文修订建议,为最终达成《渔业补贴协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6月,中国完成《渔业补贴协定》的国内审批程序并将接受书递交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将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合作写进了“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中国专门成立了“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国家委员会,通过《“海洋十年”中国行动框架(草案)》作为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的指导性文件。由中国发起的数字化深海典型生境”大科学计划被纳入联合国“海洋十年”倡议,推动深海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2024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在更广泛、更细化领域展现中国海洋保护的决心和担当作为。国际上,中国注重在多边平台开展对话交流,推动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海洋塑料污染防治等一系列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中国已与近50个国家在海洋环保、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蓝碳、海洋酸化、海洋垃圾治理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签署了30余个双边合作协议,承建8个国际组织在华机构和平台。

 

文章来源:节选自《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意蕴与中国实践》,原题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实践,原刊于《国际问题研究》2024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出处、作者信息及由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编排

作者:李欣,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海疆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