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发展与保护

发布者:陈嘉楠发布时间:2025-07-07

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相较海洋对人类的价值,海洋在世界遗产中的代表性不足。向海推进成为世界遗产保护的重点方向。

一、发展海洋领域世界遗产的多元价值

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对全球海洋治理的推进具有深刻意义。

首先,保护海洋是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海洋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生产力具有全球性意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也是海洋治理的重大课题。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海洋生态环境挑战的需要。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具有全球蓝碳资源守护者的作用,有助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益机制。发展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有利于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物栖息地,有利于带动遗产地旅游产业发展,实现在开发中保护的目标,切实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其次,申报世界遗产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路径。随着海洋权益争夺向涉海领域全面渗透,海洋安全形势更为隐蔽、复杂,大国以“飞地”申遗作为加强管辖的手段,小岛屿国家也积极申报世界遗产,世界遗产的制度演进对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有潜在影响。划定遗产地边界是国家管辖海域的手段,有效保护申报遗产的核心要求是划定边界,同时倡导设立缓冲区。遗产所在地国划定的遗产地范围及采取的措施,会使他国在遗产地的活动受限或受阻,权利受到相应约束。申报世界遗产体现国家管辖权,就争议领土或海域而言,申报世界遗产可成为当事国维护国家权益的手段。

再次,世界遗产保护是推进海洋治理的战略举措。全球海洋治理正在快速发展并深度调整。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计划的优先领域。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发展影响沿海国家、地区及国际社会利益。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管举措要注重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制的协调,形成合力,以解决自身强制力和执行力的限制问题。

最后,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是海洋合作的推进器。海洋保护强调考虑采取整体性方法。海洋生态系统或地质结构等往往超出一国管辖范围,有些具有逻辑联系的遗产地分布在多国。为完整保护遗产地,多点申报和保护得以提倡,联合申报成为国家合作的新途径。

二、推进我国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发展的构想

我国对世界遗产保护的丰富经验和对海洋治理的大力推进,为发展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奠定了基础,展现出了发展潜力。

(一)积极谋划海洋领域自然遗产布局

全面调查评估海洋领域自然遗产潜力区。截至2019年,我国现有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自然保护区271处,其他类型的保护区中也有部分以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为主。充分挖掘其中的潜力区。除以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物栖息地为重点,还可以海洋地质地貌构造等丰富潜力区类型。例如,三沙永乐蓝洞是已发现的世界最深海洋蓝洞,具有独特科研、文化和旅游价值。

选划符合国家利益的遗产地备选。在潜力区调查基础上,选划符合国家权益和发展需要的备选遗产地,依据完整性要求考虑能最大限度维护涉海利益的多点申报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包括海洋在内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目前,我国海洋权益面临多维度威胁,发展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是宣示领土主权,维护海洋权益的可行路径。

(二)充分挖掘海洋领域文化遗产价值

深刻认识重要涉海古籍的文化遗产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典籍、版本的搜集整理工作,把中华文明传承好、发展好。《使琉球录》《更路簿》等古籍和史料体现我国沿海人民的海洋文化自觉,见证了海上丝绸之路对联通世界的贡献,对维护国家权益和助力民族复兴有重要意义。重视文化遗产对构建海洋秩序的战略价值。丝路精神是人类文明的宝贵文化遗产。泉州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城市。以泉州成功申遗及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挖掘航海、海防、工程、民俗信仰、文化线路等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内涵,推进申报工作及与相关国家的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激发海洋文化新活力。海洋是我国及海洋邻国的联系纽带和共同家园。我国与各国海洋文化在历史上的交流互鉴,仍有重要时代意义。推动与海洋邻国合作发展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有利于形成更加包容的海洋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是亚洲文化遗产领域首个国际合作机制,应弘扬丝路精神,充分发挥该机制作用,扎实推进海洋文化遗产保护。

(三)深度参与海洋领域世界遗产保护进程

为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契合世界遗产的全人类意义,应积极参与海洋领域世界遗产保护。一是评估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发展布局与趋势,分析其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价值,研判对国家权益和战略空间的影响。二是发挥我国作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国家会员的作用,为我国申报海洋领域世界遗产提供有力支撑,自主或合作开展公海及极地潜力区调查评估。

(四)深入研究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制度构建

国家管辖外海域是世界遗产向海推进的重点和难点。世界遗产、南极、外层空间、公海以及国际海底区域,在不同程度上代表着全人类利益。研究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法律构建等问题,可为发展国家管辖外海域世界遗产等公域治理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撑。

海洋领域世界遗产的内涵及评价体系有待确立。我国应密切跟踪并积极参与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国际规则的制定。评估达成法律共识的可能空间及重大分歧点,开展国家管辖外海域世界遗产法律制度研究,研判国际规则对我国的影响,努力维护我国制度性权利。


文章来源:节选自《推进我国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发展与保护》,原刊于《中国发展观察》2024年第7

作者:疏震娅,系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